我曾經在“關注同妻”一貼中與幾位朋友有過討論。 ( j6 `6 O M- t在類似的貼子中也有過回覆,至今我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 M( V# o3 P! u9 `, [
我不會結婚,除非有天我能出國(到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度)。6 G U- R6 {$ M; v" f
6 G# N5 w5 Z: b/ B很多人說,結婚是害了自己。6 g) Q2 x n4 p+ j7 e/ G
這還是自私的;只考慮了自己,為了“家庭”放棄愛情,; O, C% T4 i! X5 P" |2 b' i
卻沒有考慮到你的法律上的妻子也是人,同樣需要愛情。 : t3 c7 b1 m; t2 _- x但,即使是這樣自私的人,也好過劈腿的;更好過有婚姻還到處找人419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