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 {, i; O) N& m8 s/ v. x q主人公冉阿让原是个诚实的工人,一直帮助穷困的姐姐抚养七个可怜的孩子,有年冬天找不到工作,为了不让孩子饿死而偷了一块面包,被判五年徒刑;又因不堪忍受狱中之苦四次逃跑,刑期加到十九年;出狱之后。苦役犯的罪名永远地附在他的身上,他找不到工作,连住宿的地方都没有。后来他受到一位主教的感化决心去恶从善;改名换姓埋头工作,终于当上了市长,成了大富翁后他乐善好施,兴办福利,救助孤寡;然而法律去滥判无辜,他为了不嫁祸于人毅然上法庭承认自己的真实姓名,并为救助孤女而逃出法律的魔爪。然而法律不容他,社会不容他,连他辛辛苦苦带大的孤女也误解他,他多年舍已救人,最后却在孤寂中走向死亡,这是悲惨世界中的悲惨典型。作品中还通过一个不幸女子芳汀的一生和她的私生女柯赛特的遭遇来揭示社会逼良为娼、儿童身心受虐,从而全面地展开对社会的批判。8 }8 v g3 q4 O/ r0 z%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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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集中地体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雨果认为,世界上存在合两种法律:高级的法律是仁慈和爱,它可以杜绝罪恶,唤起良知,进而改革社会拯救人类,低级法律是刑罚,它依靠惩治只能加深犯罪。前者的体现者为米里哀主教,他用道德感化和博爱唤醒了冉阿让的良知,使他成了真正的人;而后者的代表警官沙威,则如鹰犬一般跟踪冉阿让,迫害孤女寡母,如同冷血的动物,他最后的精神崩溃投河自尽,表现了现存法律在崇高道德面前的渺小、虚弱及它的破产。作者企图以抽象的人道主义作为消除社会痼疾的武器,有其局限的一面。+ W: r0 v3 [/ b) \7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