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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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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3 y5 I) B9 g" r' P- }0 A
. ]' V+ o7 t" Q6 Q6 a" t; `. d% O4 Y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
5 a, H7 A2 ~1 L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
: V8 H1 Z6 R' E4 _9 O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0 d5 j% [$ a( n3 G; |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
% r- Y: Q$ [7 o* y7 ~' e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9 |, x. }) t4 X, U; X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 [9 _% e3 e7 U  x9 F2 q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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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K" q8 e( f( i% C/ a7 {
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 s7 v1 B; ~( r. Z" v1 a0 j+ K1 `6 s, Z) T. x4 P& H. |
7 \+ L. M, x8 v( O9 n# d3 E5 d
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
4 T3 h! J%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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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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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 J3 I# t/ e8 T$ N2 Y
) U% b' I+ z, |5 a( J" R( Q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C% a9 Y6 o; W4 d/ u" K! y

9 G' ]* O5 w9 T  B* g/ T( |9 t# N- u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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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 I$ V6 j" C5 v: r% y& k; V# T
6 Q5 ]9 Q1 i. m1 \( m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J0 h( p# D+ T6 D. Q5 [. w9 S
★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 y0 A4 P; D" y+ d/ Z$ m* m  i6 n' ~

, Q% p: h6 g! F* Z" j( Q% y( ^+ a. M. u! {: F2 Y
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 {. {4 w* C9 R5 \9 x7 i
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
- Q% u: J, J6 ]“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V' {6 z4 @' @
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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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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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
$ Z$ J% K" H5 ~* L% F, r$ Y, R  F+ t4 R# e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3 u4 p  Q/ n/ A( P( N$ [
$ }+ g% q, \% D: k
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7 k- c, n$ U+ G7 C/ z2 q

# r4 C. _2 Z1 D% X( e" I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4 k/ I7 I) {' m9 D9 d! g
) x) I1 v- \9 u( ?7 f% }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5 z- m2 |" P  g4 b+ l% g

/ c- s) A+ S( }" c* c' A! q& T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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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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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r9 b! E/ R" i
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 p+ N& V6 u% d( y/ K. {  u/ d
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2 K4 @/ r5 R! \6 g* O
看见没7 z# |: G; Y# T+ \+ F- ~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Q" [9 N( A1 I. M  z' W  A

# z8 u5 U$ f. O) c# |+ l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0 ~# {$ g6 z+ w4 A{:4_435:}! P" j! G6 ?1 V' m
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y6 Z1 ]# w( ^+ M( M! C我猜没那么简单
" V* ?: {/ x' _& R咋不造谣别人了
9 l# ]+ V9 y. y3 Y: }" @
  q8 q! P7 Z  b# X* ~* W请勿对号入座$ b$ l5 J9 N6 U
请勿跨省追捕. P2 R& _% \5 |8 L5 l5 P1 l, W9 g
我闪
8 x% L9 e$ @8 ?0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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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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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J- k$ w7 Z' }+ j# O! \
) B1 z/ C# I" }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 M! g  E5 ]0 G7 ?: d! X5 T
, g2 C) F5 o/ p: A9 I
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 U: D# e  w4 R
- K( e! c$ ~9 B  y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 `+ \5 s2 \- F( u# Z3 a
) B' H2 k" r+ ?  G. H8 Q. ]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
6 c* W- n2 I) X# }8 ~  e+ `! r
' _" S! o" {" |7 t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点评

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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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舞、 的帖子. d0 n5 ]7 u* w# v) W0 Z( K

3 W: k( ?7 \6 E5 J# j/ B4 E) U/ @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2 ~, g# W0 P% f1 T
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 d' l  a; R$ n3 v1 i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
: u7 g: y7 R: v3 Z" B0 X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 Y- B# B7 s2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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