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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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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 ^# b8 u* f1 r8 X
+ t2 I, ?4 Y8 |4 [7 O$ b
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6 w+ t7 O# _2 R# H+ ?
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 l( s! w( q) V. r% ~% _
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1 B) J8 Y. `7 v6 R9 _; h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 W% c1 S$ y) ^0 l
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
" D, a% x; B) u3 {9 n1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
2 ^6 Y0 x$ m" L% d9 q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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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_) O0 G& @! X1 J6 N  W
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3 a7 ~( k" Z, P
7 n( c! I$ s, `
9 H" q3 x2 M  f
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7 ?; r8 j. V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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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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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2 u7 k7 J( g9 w  v% \- `+ H  A7 N0 `2 @$ B. P2 G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2 Q/ H0 C$ A6 e. g5 u# `, G. U4 S/ M" S* Q! S) M+ ^( c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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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1 o) ]) j- o, n2 p9 _# \
. T7 t7 \/ E, L' x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 s' F: k& p  P9 ~' G1 U★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 v2 c3 t% b0 ]) o$ t
) Q2 C8 q2 A( o8 ~, Y
; c/ ]7 u6 `& q7 g: Y
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y% I+ p5 B1 u7 k; i) X+ P
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
$ x/ t' N* t6 w: k6 A( E" O) I- l“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 s+ h# y) z$ K0 l7 d4 |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点评

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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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
; ]/ g+ u( A( u( }8 k" A2 M1 B
  M' T: K2 P" c  Y$ }# {7 f) X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I" @: y0 k- C
( `, M* r: o" O9 b. K" O3 x5 r
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  K% V2 P6 r. p4 u8 Y
. Z/ K) X* b3 F2 U9 U7 d' b
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 K! ~( Z6 g# k& z/ f& j; F5 e6 y' d& ^3 h* b
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 Y4 v' p2 P5 k4 [
1 n0 |/ |" v- E$ n
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点评

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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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 G" j& v$ r$ _/ C1 W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
% M/ F6 u9 j% b6 M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 v! b. ]& Q0 Z8 n0 ~2 n
看见没
2 P7 y, s# b; E“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 k1 P! t5 @9 l: x5 ?$ A6 G. f$ A" ]; J5 ~. k8 X; d; V
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 @. l; n/ X& ~- _! A: Q. u* n/ F{:4_435:}
  X( P, U4 @& d- k6 z! \/ r8 {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0 U, h! \  }% T/ \) k8 f/ A9 ^. r我猜没那么简单
" k6 c" n1 s7 ]5 u: S* |. `1 r4 S咋不造谣别人了! }: M" A$ V) i6 s/ ]0 {7 ]( n
: Q4 [% P: ?- [. {  W8 n
请勿对号入座
% Z, o& b. r! e) \5 c; ]& o. H请勿跨省追捕# \9 b% W: T* h% Z
我闪
- N9 e8 Q. [% G$ }' C2 q; t

点评

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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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w) i# V' F/ L3 W
3 f* y- W6 r! o) p8 }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 m( _( c- {9 E

( E( M8 t6 M7 J7 g& Y& e+ \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2 J+ P: X  A2 c9 X4 W$ E9 X/ ^4 [  v: O2 e. {
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c4 m1 W$ f3 p! ]4 Y
5 l! H2 `8 N& ~9 ?) A/ q+ C+ X" u
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
' \, o- u( S3 Y* @8 l6 O
$ I3 h- D# ]/ P3 ^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点评

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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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舞、 的帖子1 E6 |& l3 D4 t- N

! S% E6 z7 I( R. v* Z( K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 I6 W( ~; X2 x. d
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1 U. f- I  n7 e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0 Q5 d% j7 G! ^, w& ]" q* [
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 d$ q+ X$ s3 @  E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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