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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杂阿含经》三三.九二七等的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 $ d6 |. L2 o: v' Q' w
第一、信具足
2 g7 B- a% P) s- Q# r0 K4 C6 t信心第一要紧,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问题,都是不必谈的。对佛教,首先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们离苦得乐,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说的。佛法是由僧众结集(编辑)、传流、住持、弘扬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来,便是信仰「佛、法、僧」,称之为三宝。信仰的入门,便是归依三宝,归依三宝,是将整个的身心,无条件地□没在三宝的光辉与恩德之中,归依三宝之后,便能从三宝的启导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归──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正道。 9 G+ s8 i$ J7 ^0 k3 i
第二、戒具足
% G& h! |# T7 ?" p; [, \8 Z+ u' x主要是指五戒──不杀生(不杀动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盗、不邪淫(不与夫妇之外的异****接)、不妄语、不饮酒。五戒本是三归****的必修德目,归依三宝与受持五戒,本不该看作两个阶段的两层意义,如果归依了三宝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学校登记注册,而不真去上课求学,那只是种善根而得不到现实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业,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连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岂能解脱生死? # @. p5 x+ r8 V" l( g* r7 B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另于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关戒斋,是指: / P: b! B4 x% r$ }. \) q* s
(一)不杀生
9 ^( k4 @+ }- [- ~" g: u1 H (二)不偷盗 ' ~* J/ G$ S& d; X
(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接) " X+ Q0 w% k) z6 T% f' o! H- [
(四)不妄语
3 p0 G# a! I/ K) _ (五)不饮酒
: X7 _6 q, _; r$ h @5 o0 |) _7 Z2 T (六)不著香花□,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
3 U) x: W; q5 P4 G+ K' k L* ?0 t (七)不坐卧高广大床 m) C7 O1 ?, e
(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佛教, 6 K( f0 n6 r* m0 B5 V `+ v
不得进食──这一条戒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制 # g5 B" t: q% v* b' S4 e4 t) C3 n
度与生活》一书中的〈佛教的饮食规制〉)有关八关戒斋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第四篇〈了生脱死的门径〉。 & K# L. I7 j$ j
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菩萨戒的主要内容,请参阅《戒律学纲要 》第七篇〈三世诸佛的摇篮」。
9 j$ r: e$ ?( |, Q第三、施具足
! j2 i/ F4 U% B0 L2 M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
A4 [& _) ~5 ]# S k7 m" ^% g0 b, u第四、闻具足
4 `5 _. j c0 ]; j 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话,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须。这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 + u" g0 E, H1 K4 b5 h/ j
第五、慧具足
2 Q5 F& l0 k4 x. r这是对于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 n- k( n, `# a3 j; c) }; o4 @居士的家庭生活
# y; b3 s9 p- B. ]" b0 B 一个居士,虽然归依了三宝,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该照著俗人的生活轨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没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乐意来接受自己的影响。 ) k$ | [: ]( E9 [- F) N
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要体贴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 z) q' K+ M; O9 [2 E& `
家庭和乐,主要是建立在夫妇之间的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院等),其他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分来处理:一分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一分为田业(营业的资本),一分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一分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的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画,来计画家庭的经济,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 : j) ~9 r! T+ m# i
但是,经济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达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责斥收入超过支出的守财奴,把他们喻为饿死狗;更责斥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们喻为没有种子的优昙钵果。 % s- w9 J) s) ^, C( }* @
先把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余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等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一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一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 # i2 O: n/ n/ T' n
一个居士,应该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的事务,放弃了对于父母子女及夫妇的责任,专来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
2 e% q% [4 V& R2 d* x% J7 j 一个居士,应该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减少了子女的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拿来供养三宝,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对方的心许,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动。 . m( o x4 |2 A7 X3 ^5 Y, J6 _5 M
因为,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的话,你的家人,因为不满你的不顾家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但对你起反感,也连带著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一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了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我在前面说过,居士是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菩萨是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如今,你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三宝的千里以外,还谈什么救度众生呢? ' S' R+ L3 m; \8 {" h D
总之,一个居士,应当是一位菩萨道的实行者,首先要变换自己的气质,再来佛化家庭,然后佛化社会。居士当拥护三宝,切不可毁谤三宝。 ' t2 d! J% B+ |' Y' }2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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