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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P被抓了啊)南京四名同性爱男子因涉嫌聚众淫乱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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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4: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qq.com/a/20101014/001198.htm. R7 q, U- S" {2 ~. J' l* M# K! Z# q

3 `# y- }8 x6 I: G: v/ w 敲开宾馆的房间门,里面几名男青年神情慌张、衣衫不整——警方的一次查房,意外地获得了一起聚众淫乱案件的线索,并根据这个线索抓获4名男子。近日,南京首例同性聚众淫乱案件宣判,三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缓刑,一人被判拘役并处缓刑。这4名被告人中,两人拥有大专学历,两人拥有研究生学历,而且都有不错的工作。他们走上这条路,有的是因为工作压力大需要宣泄,有的则是因为好奇。6 X. {, R3 t. t5 D&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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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破案]5 o) u' Y+ r: ?# D: T$ t6 K1 `0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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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查房查出同性淫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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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26日,南京月牙湖派出所民警在一家宾馆巡逻盘查,敲开一个房间的门后,发现里面有几名神情慌张、衣衫不整的男青年。民警还发现房内有几个未曾使用的安全套,便对他们进行盘问。这些男青年承认都是同性爱,开房准备进行淫乱活动。随后民警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调查,得知有个叫梁成的男青年也组织过这种活动,于是将梁成叫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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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I0 {- v+ _. A, j6 r" T8 Q  梁成今年25岁,他交代了自己曾两次与张强等人在宾馆淫乱的事实。当晚张强就被传唤,同样也如实交代。这事牵扯出来的人越来越多,李华、钱大平等十多人陆续被派出所传唤。- w- ~: g( [; C, @1 \  c

$ y: Z% ^- g. e  经过审查,这些人的行为均构成聚众淫乱,而张强等4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参加淫乱活动次数最多的张强被执行逮捕,其余几人则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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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 t! J' @: x/ R6 e( Q( A  [案件判决]/ h9 }) q6 ]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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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人获刑,轻微者未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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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聚众淫乱的这十多人中,有些因为情节轻微,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南京白下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强等4人行为已经涉嫌聚众淫乱罪,并在今年8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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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1 |2 j/ o4 I% L6 P/ j- E0 K9 O  在法庭上,4个被告人对检方的指控都表示没有意见,表示自己缺乏法律知识,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他们的律师也没有做无罪辩护,而是着重向法庭指出,此案中存在自首、初犯、过去表现良好等情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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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T4 ?1 P# d5 }9 H8 \# y  “我的所作所为,对不起我的父母。”在法庭陈述的最后阶段,泪流满面的钱大平背起了唐诗《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D- b, R/ M) ^

+ I' ^& p6 L4 M( }  白下区法院审理后认定,张强等4人组织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并于近日作出判决:张强等三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缓刑,钱大平则被判拘役并处缓刑。(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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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中人物/ B& w# g& v( i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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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观一次便不再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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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u$ B. f/ C, ]9 J  人物:某科技公司白领张强, f* I3 R. z* D5 I.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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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原因:工作压力大要宣泄8 \7 a4 m5 `) p& T, B* |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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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人张强今年26岁,目前在一家高科技公司供职。在女孩们看来,长相帅气、工作稳定的张强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然而,外表光鲜的张强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他只对男性感兴趣。/ s: }" T9 i& _+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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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家“同志”网站的社区里,张强很快就交到了一些朋友。在朋友互相介绍下,他又进入过“同志类”的QQ群,后来还和网友聚在一起吃饭。张强在QQ群看到有人提议大家一起玩一夜情。张强并非没有过同性之爱的经历,但是多人一起发生性行为,还是让他一度觉得不可思议。然而,仅仅在一次羞答答的围观后,他就不再拒绝,“主要是工作压力太大,想通过这种方式宣泄。”1 ^8 u  f: D( o7 h5 F4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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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女友还与同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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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v( k% T  V9 `  人物:某公司部门经理钱大平& A# e3 w9 g5 Y, \7 ~  L  f' C

) u7 b3 C4 o3 @: x9 }! V0 T. D- w  加入原因: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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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的钱大平是南京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这家公司的客户都是老外,隶属于江苏某大型国企,实力非常雄厚。在南京一所知名高校读本科和研究生时,他就是优秀的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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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X7 Q. @$ c$ L' g: j& B  与张强等人不同,钱大平有自己的女友,不过他内心深处很认可同性爱。钱大平表示,自己是在20岁时了解到同性爱的,后来接触到一些同性爱人群,对这种事比较认同。抱着好奇和刺激的心理,钱大平参加了张强等人组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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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9月23日,钱大平开了房间,叫来网友“月光”。两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很快房间里就站着5个男人……! o1 C$ b+ }3 O; b) C9 l"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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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延伸; f4 W, d- T9 u'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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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心理压力或致聚众淫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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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鼓楼医院医学心理科主任曹秋云表示,我国的传统文化对同性取向的不认可,以及由于我国法律只承认一男一女之间的夫妻关系,造成同性爱人群一直处于比较隐秘的状态。3 N& A4 `% n1 T; g. P8 a

9 @7 N$ W! ~/ f+ M2 H5 B& I/ U4 w  “正是由于他们的感情很难得到公众的承认,造成同性爱人群常常处于比较沉重的心理压力之中。”曹秋云说,由于处在隐蔽状态中,同性之间很难有固定的性伴侣,造成同性爱人群感情上和生理上的难以满足。她认为,聚众淫乱活动与这样的心理压力很可能存在一定的联系。8 g% i+ A$ I* o9 G$ u: B+ O( ^+ h1 ]

/ l/ C& M6 r2 g2 }3 y3 t: G  在曹秋云的印象中,曾经有同性取向的人求医,表示希望过上平静的生活,她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逐渐使其摆脱心理阴影。她建议如果同性爱如果有主动就医的欲望,完全可以去医院接受心理疏导,获得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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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8: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没办法的 这个要从法律上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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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22: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被别人举报了 怎么那么巧呢?! Q7 g% _$ v- h; K9 E
再有 这几个人应该平时也来着吧?(八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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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22: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聚众淫乱,着个词本什么就有问题,那2个人叫什么淫乱,1人手淫叫什么淫乱,成人有不淫乱的吗,只要是不在公共场合,没有影响公众的淫乱都不应该违法,着只有专制的gj,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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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00: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 不说说大牌吗 真牛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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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11: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情我愿的,又不构成别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怎么会有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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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12: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TMD晕,他们碍谁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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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6 12: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体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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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23: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奇怪,他们有什么错,妨碍谁了,如果不是警察主动敲门,谁会知道。而且,他们开房花钱了,就算私密空间,这种事情算违法吗?也没有涉及金钱,也没有妨碍别人,社会上谁也不知道,因为人家是开房了在私密空间啊,所以也不可能造成什么影响。那他们闯进来查出来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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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00: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晕 他们真笨啊 就算十几个也不怕啊 只要大家都不说是来坐爱的 那就拿你们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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