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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23: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ole 于 2013-6-20 18:5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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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2 ~) x8 r$ n1 C6 d& D) }% F请删除请删除
发表于 2011-8-13 14: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 o0 G: T- W9 m- I( j
    去公证处问一下不就清楚了。
: m( c4 S$ c# @5 a# |8 B+ }" i* g" t& R  n
    当然要男女一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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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09: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拿结婚证啊  应付父母用假证  40元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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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4 13: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婚姻法解释关于房产的四大问题5 V% L- \' V: t% k$ v& ]  H* P
1.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5 Z, p1 M7 e: a' H解读: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2 `# J# d5 T0 c8 ]+ r. |2 f7 w
2.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X' K3 b# v: d2 o- R- e
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 Y" _, m$ j5 m( E$ m" `3 G
解读:父母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 s4 ], N8 B) H0 j* L3.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
1 R3 U% r/ D: L/ @7 ^第十二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R3 Y4 |  `. O1 Z* P
解读: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行了。
4 f$ q3 X) @% _8 c0 Q6 ^0 p 4.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 I/ {+ E7 Q$ @- T% ~
第十二条规定: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 u" R/ B# w) r- ^4 u$ A&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8 N8 R; g4 A6 {! }- W2 ~. g* I7 N8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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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4: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姻本来就是假的  根本用不着去领真的结婚证   到处都是办假证的  随便弄一个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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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7: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证的费用据说是按照公正财产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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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20: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法公证,最起码北京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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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21: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思也是随便办一个假证 就得了  还公正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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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22: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形婚了3 k& ^% y5 w# X
为了避免财产的纠纷* U/ u( O2 z* [
我和拉拉就办了个假结婚证+ i( z" j- o9 H: W
父母哪会想到去检查证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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