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使用这个“贱”字已经到了极致的地步,难得的是,楼主明知道对方不爱自己,仍然“装疯卖傻”般帖上去,这样的日子还能“贱”多久?这样的“厚脸皮”是否忘记了爱或者单恋其实也要被尊重?践踏他人的自尊是“猪狗不如”,践踏自己的自尊是“自作自受”。. Q3 ] H2 }2 r' s
楼主这位“爱人”其实比楼主“贱”得更厉害,简直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吃不下去”的菜也要举筷,明知道吃了会“上吐下拉”,仍然能咬牙坚持着几年,这种勇气来自何处?莫非是“吃坏肚子的菜”也好过没菜可吃?还是“饥不择食”?0 T2 D' B0 G. `1 b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大家再怎么“贱”都成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