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9488|回复: 15

SM算故意伤害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5 21: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才有个网友,说他在QQ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大三男生的男孩子
4 P4 v8 G# w/ ]2 [双方见面后发生了性关系,该男生希望有SM行为,具体是烧腋毛、烧阴毛,还有射精时虐睾丸
& S- s2 c9 P" |3 q我网友一开始不同意,但那个男孩子提出如果要继续交往,就要SM
6 [' i4 u9 ~+ f( u6 Z* d他非常喜欢那个男孩子,但又怕万一弄出什么事儿承担法律责任,想签一个类似于后果不计与己无涉的协议
$ I" x0 x, s0 s7 @$ u  `' M) L1 B我认为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如果造成后果,我网友属于故意伤害
, d6 _+ `7 E& R9 M# K" l& y0 k6 }4 [* i; g; q- F
发表于 2015-9-6 09: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故意伤害罪# o9 [' b/ e' z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6 09: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协议就是掩耳盗铃的。万一出了事情法律会支持这个证据吗?
& P. W4 G6 x* [7 Y; @. 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9-6 22: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过一声 发表于 2015-9-6 09:26 , [0 w2 Y, L% W7 ]0 s7 z: q
应该是故意伤害罪

; N# k3 Y! A3 p/ U# d说了,他不听,唉~
- b0 q6 ^5 {3 z8 E他说太喜欢那个男孩子了
, H* P( r5 ^( V+ Q% @! H那个男孩子又喜欢这个,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9-6 22: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fd422 发表于 2015-9-6 09:30 5 |* I9 F& C: d
这种协议就是掩耳盗铃的。万一出了事情法律会支持这个证据吗?
, c( ?: B  ^7 s7 @. u: U; L
我问了一个律师朋友,他说这个刑事上没用,但民事赔偿上可能可以减轻赔偿
$ ^) C+ X# m& R% S. |! F8 y" T不过现在还没出事,只能求他多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5 19: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还是小心安全为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8 01: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这个问题要分情况!如果严重可以构成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协议在一定程度有效,对人身重大权利的同意则为无效!除此之外,如真有此协议,请注意措辞!不要涉及善良风俗,否则可视为无效协议!但个人建议,处事慎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9 00: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znm888 发表于 2015-10-15 19:48 ( \1 \- c- [7 f- q, s/ j
凡事还是小心安全为上
$ D! A# y5 E3 G1 I. R
说不听,没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9 00: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curtis668 发表于 2015-10-18 01:02 " T9 ~+ \; r4 \% r! V9 n! l
你的这个问题要分情况!如果严重可以构成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协议在一定程度有效,对人身重大权利的同 ...
  A( j) C& ?; r: S' J+ x
没用的,这种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无论什么措辞都不行的。刚才问了他现在怎么样,他说就这样挺好的,还说那个男孩子很抗打,拳头重击蛋蛋都没啥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9 00: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midshipman 发表于 2015-10-19 00:12 0 D; I# z8 p2 `" R: J6 H  C
没用的,这种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无论什么措辞都不行的。刚才问了他现在怎么样,他说就这样挺好的,还说 ...
1 o8 s$ ?! D4 r) b3 q$ s
对人身非重大权益的放弃是可以的。只要不涉及公序良俗。措辞很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5-7-31 16:23 , Processed in 0.122002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