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kaq 发表于 2012-6-8 22:10:01

何炅 发表于 2012-6-8 2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和凶手那么随便的玩性虐就不会这样。所以人要学会自爱
你说是谋杀,那你的证据呢,

   不是同性爱也不会这样呢,所以洁身自好不要去当同性爱了?你说这种话除了伤人有何益?
你说我要提供谋杀证据,意思就是我对凶手妄加推断,我有可能冤枉了凶手喽?还说你没有在为凶手开脱?我刚才跟你说过,这个证据是要警方来找的,至少现在凶手已经被以谋杀罪起诉。看来你真的是站在凶手的立场来指责受害者喽。

力天 发表于 2012-6-8 22:23:59

我们给死者已份尊严好吗?不管他生前怎么样,人都已经走了,我们就宽容一点吧!楼主说出这些“真相”有什么意义呢?每个人都有他的难言之隐,给些宽容,给他些尊严,祈望他在另一个世界找到幸福,这样不是更合适吗?

q601362207 发表于 2012-6-8 22:35:42

不管如何,只能希望他走好。誰都有不光明的一面,理解也罷不理解也罷。祈禱。

zlq8764 发表于 2012-6-8 23:46:41

最讨厌那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总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这种人跟凶手一样恶心

qasw 发表于 2012-6-9 00:08:16

其实,任何事,都没有真相,包括当事人。那一瞬间,在想什么?有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在道德选择和道德判断的问题上,我们从人的本性出发,是要选择“道德选择”的,因为不论是419还是SM,都是符合当事的人性的。而道德判断是有阶级立场之分的,所以无所谓对错。

楼主的贴子不敢苟同,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想当婊子还想立牌坊。一来,你所说的“真相”,就算你说的是实话,也只能说是你描述了一个事件的经过,但是却不能以此来下个什么结论,谈不上什么真相的说法。二来,你说了也就说了,不要解释什么无仇之类的话,至少我的认知程度认为是无地无银。三来,你所说的欺骗,我似乎只看到了一句,他不是武大的却说是武大,单就这个事来讲,我倒是没感觉那是欺骗,我认为那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和你是第一次见面,没有理由对你充分信任,而且就凭你的这篇贴子,我感觉他当时没有信任你还是正确的。

斯人已逝,对亲者同情、祝福,对逝者沉思、反思吧。

mapple 发表于 2012-6-9 00:23:31

遇上变态 真是可惜

nishi123456 发表于 2012-6-9 00:45:55

首先我要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国内有不少名媛都想找国外的GV演员或者gogo boy,妄图和他们发生关系或者能谈恋爱(尤其是日本的),有的甚至不惜放弃自己在国内的生活事业去日本跳脱衣舞。林俊也许和他们的情况差不多,只不过他死得最惨。话句话说他是被外貌协会杀死的。

网罗天下 发表于 2012-6-9 01:33:15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啊

lilili 发表于 2012-6-9 07:15:18

楼主发此贴的用意是什么?能说明一下吗?

小喀嚓 发表于 2012-6-9 10:21:40

人都走了,往事就不要提了……让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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