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0:39

《漂洋日记》 BY 小杰 【完结】

1

   我姓夏,却在冬天出生,所以叫作夏冬。

   我喜欢山。我喜欢爬上高的地方。

   不仅仅因为登高可以远眺,其实坐飞机看得更远。我喜欢的,是那种眼前一片开阔,轻轻一抬脚,就可以毫无阻拦地坠下去的感觉。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拥有彻底的自由,走或者飞,生或者死,任我选择。

   很小的时候,我爬上我家阳台的护栏,试着张开双臂,仰起头努力呼吸。虽然那阳台只有三层楼高,可那时,楼前没有烦闹的二环路,也没有邻此及彼的高楼大厦;那时护城河边还爬满野草和荆棘,夏夜还能听见满耳的蛙鸣。

   那时北京的天还很蓝很蓝。

   身后父母的争吵嘎然而止,转而变作惊呼。我任由他们把我从护栏上拽下来,最后看一眼远处薄雾笼罩着的古观象台和那下面缓缓驶过的列车,平静地等待着父亲的巴掌落到屁股上,声音虽响,却不很疼。

   终于有一次,我长久地站在护栏上,父母只顾着争吵,没人注意到我。

   那次,我自己从护栏上爬下来。第二天,母亲就搬走了。我早晨醒过来的时候,见到父亲独自坐在我床边叹气。那天我的泪水湿透了整面枕巾。其实我从未见到过母亲离去时的样子,可心里却顽固地停留着一个画面:我坐在楼门前的台阶上望着母亲的背影大哭,母亲听见哭声,回过头向我挥挥手,却没停下脚步。

   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我的生活里只有父亲,他再没打过我。从那以后,我也曾爬上阳台的护栏,却未曾再被他看到过。

   小学一年级那年,我生了一场大病,或许应该说,我开始生一场大病。大人们把它称作心肌炎。父亲为此忧心忡忡一直到我长大成人,但我的记忆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疼痛或不适的感觉。我只记得我突然打不过和我年纪相仿的男孩子了。他们轻易便将我压在身下,抢走我的玩具冲锋枪或是塑料宝剑。我奋起直追,可他们总是越跑越远,我却越来越透不过气,直至眼前变作白茫茫一片。

   生病后我一周只上两天学。上学或放学的路上,我坐在父亲自行车的后架上,拉住父亲的后衣襟,或是紧紧抓住车座下面的扶手。

   同学们远远看见了,纷纷向班主任老师报告,说夏冬的父亲骑车带人,不遵纪守法。

   于是我开始痛恨学校而宁可躲在家里。直到上初中的时候,我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二六永久牌自行车,才逐渐忘却了对学校的畏惧。

   上小学的几年,我的大部分时间是独自在家度过的。父亲上班时把门反锁了,我不能下楼去参加孩子们的游戏或是战争,便只能一人在家闲逛。可能是那段时间闷得狠了,数年后,当我重新获得了自由,就没原则地接受所有愿意接纳我的人。为此付出的代价令我苦不堪言。

   我在家里闲逛的时候翻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这是一座六十年代初期修建的家属宿舍楼,到我有记忆的年代,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雨,竟也有些破旧不堪了。尤其是厕所和厨房。很多处的墙皮已经剥落,墙角有限的空间里堆放着无限的废弃的杂物。这便是我的“儿童游乐场”了。我研究并临时保管过其中每一件可以转移到我床底下的东西,比如破裂的木制镜框,生锈的毛衣针,弯曲的自行车车条,还有打着补丁的自行车内胎。这些东西一般会在床下停留几个星期或几个月,然后就没了踪影。

   然而有一件东西却得到了我长期的特别关照。那是一本极其破旧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个手握《毛主席语录》,两眼炯炯有神的“红小兵”。我把它藏在枕头一侧的褥子底下。自从父母离异,我就一直自己负责自己的床铺,所以过了很多年,直到我上大学离开家,父亲也未曾发现过它。

   自从见到这日记的第一眼,我就怀疑它本来不属于我家。也正因为它带来的这份神秘感,我对它“一见钟情”。

   这本子丝毫也不精美,远比不上当时流行的那种塑料封皮上印着风景或人物图片的笔记本,而且,这本子的最后几页连带着封底已经被撕掉了。可我还是一直珍藏着它,珍藏了很多很多年。

   我想,是那干净漂亮的字体吸引了我。

   当时我只零星识得其中的一两个字。可这并不重要。我欣赏这些字,是因为它们的模样,不是因为它们的真正含义。

   这些文字的形状的确带给我至关重要的影响,以至于到后来,我的字体竟然也和这本子上的字体如出一辙。甚至有一次,有位中学同学偶然见到并翻开这本子,居然就误认为是我的日记了。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在很多停电的雨夜,窗外淅沥的雨声和窗前摇曳的烛光,也时常令我怀疑眼前这些文字是否真是我自己所写。也许是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听外婆——一位善良而迷信的老人——讲过太多有关前世和来生的故事吧,她的迷信多少也被我继承了一些。幼年时继承的某些东西,即便长大后接受了多少与之相左的理论,却仍能潜伏于心灵的某个角落,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溜出来作祟。

   这本日记的主人应该叫作澜,因为日记里其他人是这样称呼她的。当我从字典上查到“澜”字的字音时,我断定这是女生的日记,心里很是失望,以至于几乎把它丢弃了。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似乎只关心男人的故事,对女人的故事不屑一顾。对这本日记失望以后,我很快又从杂物堆里找到新欢——一摞很多年前某个春节母亲亲手剪的剪纸。而这日记本,就顺便充当了存放剪纸的容器。当然很快我对剪纸也失去了兴趣,日记和剪纸就一并被我遗忘在褥子底下了。

   上初一时,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班级组织的新年联欢会。我的积极可想而知。我想起了母亲的剪纸,想照葫芦画瓢。母亲的剪纸很精美,我自然无法画出瓢来,却无意中又把这日记发掘出来了。

   这一次我一口气将它读完,不认识的字已是凤毛麟角。其实并没有真正读完,因为最后的几页被撕掉了,所以日记里故事的结尾,我也就不得而知了。多年以来,我一直为它编织着结尾,却发现若要找到一个真正令我满意的,似乎难上加难。

   日记里,阿澜也该是上中学的年纪,他们那个年代,年轻人最好的职业似乎是“红卫兵”。然而她不配,因为她的父母是反党反人民的资本家“黑五类”。

   当读到澜一把推倒批斗父亲的红卫兵时,我一时间觉得澜应该是个男孩子了。可当我读到她缩在派出所阴暗的小屋里流泪的时候,又觉得她一定是个女孩子了。对澜性别的猜测使我煞费心思。

   后来,澜遇到辉,派出所里一位年轻英俊的民警。此时我确信澜是女孩了,因为辉深邃的眼神,瘦高而结实的身体,还有整洁合身的制服,无不让澜脸红心跳。澜暗暗地喜欢上辉,而辉似乎也应该是喜欢澜的,因为他在夜里偷偷为澜送来吃的,后来干脆担着风险偷偷把澜放了。

   可澜对辉却毫无把握。澜猜测辉已经有女朋友了。这是澜有意路过派出所大门前时发现的。那个女孩叫作梅,

   再往后的,我有些读不懂了。可惜这只是一本日记,并非一部完整的小说,所以作者花了不少气力描述自己内心的感受,却并没有明明白白地道出前因后果。我只好不停地猜测。澜似乎越来越喜欢辉,却越来越害怕见到他。我想或许是因为梅的关系吧?如此说来,辉就一定喜欢梅更多些了。我很为澜惋惜,为什么不去勇敢地面对辉呢?为什么不去努力追求幸福呢?说不定,辉也许会为了澜而放弃梅呢?

   那时,我还没学会考虑道德和舆论的问题,于是就不自觉地站在澜的一边。

   终于,澜和辉又一次偶遇了。随后他俩一同做了很多事,比如在细雨绵绵的日子里游览紫竹院,在寒冷的冬夜里沿着长安街漫步。

   日记里澜对自己仍旧丝毫没有信心。但读到这里,我已经坚信辉也是喜欢澜的。我真不明白,澜和辉到底在挣扎些什么?在我看来,只要两人彼此真心相爱,任何其他问题就都不能算作什么问题了。

   然而辉却总是偷偷把澜藏在梅的阴影里。而且,澜对此竟然也毫无怨言。那时我坚信爱情是专一而万能的。我先是怀疑辉的脚踩两支船是由于澜的家庭出身问题,而且澜也提到,梅是公安局局长的千金。辉的形象因此在我心目中大打折扣。可后来,很多细节又不得不让我怀疑,这当中还有更严重的难言之隐。以我当时初一学生的阅历和想象力,实在无法近一步探讨其中的奥妙。不过,我始终坚持着我的立场——我依然是希望澜和辉在一起的。

   我的困惑加快了我阅读的速度。正如我所期盼的,在一个风雨之夜,当辉在家门前发现浑身湿透的澜正等待着他的时候,他把澜带回了家,并告诉澜他是爱她的。

   辉吻了澜。后面是一行省略号。

   我不知道这行省略号到底意味着什么。看到它,我虽然禁不住脸红,内心却非常舒畅。

   我的舒畅并不长久,很快就转而变作更深的困惑,因为辉并没有和梅分开,他和澜仍旧在黑暗中生活。

   澜对辉的居所的描写引起了我巨大的兴趣,使我临时忘记了困惑。屋子的格局和窗外的景物都如同我家,不过描写中的房间是整齐洁净的,而我家在印象里从来都是破旧杂乱的。日记里没讲辉是如何得到这套房子的,这个问题在我上大学时曾一度困扰过我,因为那几年我始终不能习惯六人同住一间宿舍的嘈杂,而暗暗盼望着能够像辉一样得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后来,澜病倒了,从日渐潦草的字体看来,她病得的确很严重。澜似乎意识到了自己来日无多,她偷听了医生与辉的谈话,却没把她偷听到的内容记录在日记里。

   日记到此为止,不知道被撕掉的几页是否写着能被当作是结尾的东西,或许澜已经病得太重了,没办法继续写了,撕掉的几页原本就是空白的。

   于是这日记就又被我遗忘在老地方了。到我再次想起它的时候,我已经在读高一了,那一年冬天,我认识了刘伟。他是个插班生,就坐在我邻桌。

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0:53

2

   刚认识伟时,我对他丝毫没有好感。他肤色偏黑,面颊消瘦,脸部的棱角略显突兀,眉毛虽然浓密但距离眼睛很近。以当时我的观念,这些特征仿佛都是流氓地痞的标志。对他,我有些望而生畏。

   伟的成绩不如我好,我的作业自然而然地得到了他的关注。

   我不愿意借作业给他。我长期免修体育课,不参加大多数集体活动,学习成绩是我唯一的骄傲。

   他于是采取了暴力。我的手总被他捏得生疼。他虽然瘦,力气却比我大许多。

   这并不奇怪,从小学一年级,我的力气就比同龄的男生小,何况伟还大着我一岁。其实在我的印象里,他比我大很多,绝对不只一岁。认识他那年,我的嗓音还很清澈高亢,而他的嗓音已经是深沉圆润的男中音了。

   我被他捏得热泪盈眶。他捧起我的手轻轻吹气,假装专注却偷偷斜眼看我是否真的生气。

   我发现他的眼睛乌黑而明亮。他虽然有一张大人般成熟的面孔,却也拥有一副孩子般天真的笑容。他原本还是个孩子,只比我大一岁而已。

   明明是他在偷看我,我却做贼般躲闪着他的目光。

   他突然轻声说:“你真白。你的眼睛真大。你的睫毛真长。你的手也很软。你不会是女扮男装吧?”

   他专注地使用着深沉圆润的声音。我的面颊立时滚烫了。

   他家离我家很近。所以我们经常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遇到。他骑一辆凤凰牌二八男车,看上去比我的二六永久高大了不少,而他的个子其实比我还矮着两公分。他穿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带一付黑色皮手套;他头发很长,几乎把耳朵都挡住了;他经常穿一条深蓝色的确良裤子,肥瘦恰到好处。我怀疑他从来不穿毛裤,因为当他骑车时,那质地光滑的深蓝色裤子总能清晰地勾勒出他臀部和大腿上的肌肉来。相比之下,我那套着毛裤的肥裤筒就显得过于臃肿而丑陋了。我于是偷偷脱掉毛裤。

   我发烧了。好像那个时候,发烧真是轻而易举,而且发烧在记忆里也不如现在这般难受,也许岁月已经把难受的感觉都过滤掉了,剩下的就只有冬天午后透进玻璃窗的温暖阳光,冒着热气的肉丝面和别人上学时自己躺在被窝里听评书联播的快乐。

   伟出乎意料地来看我,带给我学校的各种情报和他省下午餐钱买的话梅。他坐在床边逆着阳光,目光就越发显得深邃。他握住我的手,却不如往常用力。平时他的手总是很热,只有这一次感觉很凉。他把话梅放到我嘴里,我闻到他指间的一股淡淡的烟味儿,如同他衣服上的味道一样。那时我深信这种味道不是好人的特征,但果真在他指尖闻到了,却丝毫不觉反感,甚至有点想多闻一闻。我立刻把自己这奇怪的感觉全部赖到发烧的头上——体温升高以后,人难免会感觉异常。算不得数的。

   我病好后,我们开始一同上下学。我想我的确是个没有原则的人。因为我最初见到伟的时候,对他并没有好感。大概是因为他愿意接纳我,所以我就轻而易举地接受了他。

   放学后,我们并不急着回家,而是骑着车逛遍所有天黑前能够到达的地方。后来我们开始手拉着手骑车。终于有一次,在陶然亭公园大门前,我们俩的自行车绞在了一起。我跳开了,而他却被两辆车压在底下。也许是因为二八车太高大了,他的身手原本是比我矫健得多的。

   我站在一旁发呆,他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浑身都是土。

   我帮他拍打,先是羽绒服,然后是裤子。我这次确信他没有穿毛裤了,因为隔着那深蓝色光滑的确良裤,我的手可以感觉到他热乎乎的体温。

   他的肩膀在那次“事故”中扭伤了,一连疼了好几个礼拜。于是我每天放学后都在路边的一个小公园里帮他按摩。他怪我手劲儿太小,我于是使出全力,他立刻疼得扬起头,突兀的喉骨在挺拔的脖子前面上下游动。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一摸它的棱角,他笑着缩起脖子,面颊上扯出几条深深的纹路。

   纹路后面,我又见到那孩子般的笑容。

   我抽回手,他渐渐收了笑容。在不笑的时候,他拥有一张大人般成熟而深沉的脸。

   我再次觉得他比我大不只一岁,因为那时我脖上的喉结还很不明显,看是看不出,要用手才摸得到。

   他的肩膀恢复正常了,天气也渐渐转暖。他身上的深蓝色羽绒服换作海蓝色的化纤夹克然后又换作天蓝色的衬衫,上面淡淡的烟味儿却一如既往。我渐渐就习惯这股味道了,习惯得甚至有些依恋,就如同小的时候习惯母亲身上的味道一样。其实当时我应该早就忘掉母亲身上的味道了,可我却一直顽固地认为,那是一种混合着力士香皂的被太阳晒过的被单的味道。用逻辑分析一下,母亲身上是不该有这种味道的,因为她离开的时候,在中国还买不到力士香皂。

   夏天的傍晚,伟时常随我到我家楼顶纳凉。那上面风很大,视野很开阔,却少有人来。偶尔也会有无风的傍晚,夕阳歪歪斜斜地照过来,楼顶上没什么遮拦,倒是反而更加闷热了。他索性脱掉衬衫坐在水泥搂板上。他没穿背心,所以整个胸膛和脊背就都露出来了。

   他身上同样的黝黑,还微微发亮,可能是蒙着一层汗水的缘故。他的确很瘦。他坐着的时候,薄薄的肚皮微皱着叠成几层,似乎用手指轻轻一捏就可以提起来了。

   他坐一坐就又站起来,可能是因为楼板被太阳晒了一整天的缘故。他背对着我站着,欣赏远处雄伟的天坛祈年殿。他的肌肉其实并不很发达,这和我隔着衣服给他按摩时所得到的印象有些出入。不过他的肩很宽,胳膊顶端的三角肌很饱满,而且他深蓝色的确良裤子下面,显现出一双窄翘的臀,所以整个身架子看上去非常匀称。

   我腹部突然生出一种痒痒的感觉。我有些心慌意乱,连忙侧转过头,眺望远处的古观象台。这个角度正好和从我家阳台上望出去的角度相同。我试着靠近顶楼的边缘。这里并没有护栏,我伸开双臂。

   背后一阵温热,他用双臂圈住我的腰,他的脸颊紧贴住我的耳。

   他慢慢把我从顶楼边缘托回来,他的脸很烫,很柔软。这又和我通过观察所得到的有棱有角的印象不符了。我浑身游荡着一股酥麻的感觉。这感觉从尾骨的末端开始,先向上延伸至脖颈,再向下延伸至脚跟。

   那一晚我接连不断地做了许多梦。我最终从一个梦中醒来,小腹下的凉席却已湿了一片。梦里伟与我站在顶楼,他身穿洁白的制服。那分明是老式的警服,白色的帽子上还有一枚圆形的国徽。

   而我上高中时警服和帽子都已改成橄榄绿色了。

   回忆着梦中的情景,我无声地惊呼。就是这一晚,我又想到了澜的日记。我把它从凉席下翻出来,仔仔细细读了整整一夜。那夜黎明前下了一场急雨,下雨的时候雷电交加,而且停电了,我是在烛光下读完那本日记的。从那以后,每当停电时,我常常拿出澜的日记在烛光下阅读,很快就熟悉得几乎可以背诵出来了。

   在幽深的夜里,在辉家的那张硬木板双人床上,辉也同样从背后用双手圈住澜,在梦中轻呼:澜,我爱你。

   我坚定地认为澜是男生了。而且,我自以为理解了澜的痛苦。不过,我也越来越嫉妒澜,因为,我和伟始终只是好朋友。我甚至没有什么可靠的证据来证明伟也是喜欢我的。

   我更加强烈地希望了解日记里故事的结尾。我不知道澜是不是真的死了,更无法确定如果澜还活着,他和辉会不会在一起,会不会一直在一起,直到我发现这本日记的时候。

   有时我想,无论如何,我应该是可以找到辉的。也许我应该找到他并把这本日记还给他。但是,如果真的有一天见到辉,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勇气向他询问故事的结尾。

   我的高中生活就在澜和辉和伟的困扰中度过。有时我甚至会把每个人搞混,尤其是在梦里。我始终认定,那频繁光顾我梦境的人是辉。因为,他总身着旧式的警服,而且在梦里,他称我为澜,我亦称他为辉。然而,他却拥有伟的面孔和嗓音。

   在现实生活中,我有时也会把伟称作“辉”。对澜的日记,我想我是有些入迷了。不过伟却没有犯过同样的错误。他始终称呼我小冬,也许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让他阅读过这本日记。

   其实,关于澜的性别,从这日记里是找不到任何真凭实据的。但从那时起,我的确再也没有怀疑过澜的性别。我坚信,他一定是男生。就像我坚信我自己是男生一般。

   高中毕业后,我考入清华大学电机系读本科,伟则考入清华的机械系读专科。

   这着实令老师和同学们惊讶了一番。以他的分数,原本可以考入一所普通大学读本科。

   填写志愿的那个下午,他望着我的表格喃喃道:清华大学,离我多远哪!

   我回答:不管多远,你来看我吗?

   我没看他的报名表格,也没向他打听到底报考了哪所学校。我曾听说他报考了外地的大学。那所学校在北京的录取分数很低,报考该校对他原本就是理所应当的。

   而他却报考了清华,不惜牺牲本科的学历。我无法确认他的动机到底是什么。我想,即使是他自己,可能也说不清吧。

   我们于是来到同一所学校。而且,我们住在同一栋宿舍楼里。他住一层,我住四层。清华的专科生本来没有资格住校,但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竟也住进他们系本科生的宿舍。我曾半开玩笑地问他走了什么后门,他诡异地笑笑说:“你别管,反正就是得看住你。”

   我和伟一同在图书馆新馆自习;一同去十四或十五食堂吃饭;周末一起回家,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时一起逃学,去圆明园里骑车乱逛。那时圆明园只有正门两侧有院墙,而园子后面则农舍混杂,并没有明显的边界。我们每次都从那些农舍间推着车子溜进公园,终于有一次被戴红色袖章的管理人员抓到,一共罚了三十五元钱,十五元因为在园内骑车,二十元因为没有买门票。在当时,这是很大的一笔钱,我在外文书店购买的进口密纹唱片也只不过二十多元一张。

   我们一气之下决定不再去圆明园了。恰逢学校开始实行大小礼拜制,原来周六早晨的《金属工艺学实习》全部调到了周五上午。这样我便开始提前享受双休制了。伟是专科生,他周六原本就没课。我们于是把回家时间提早到周五下午。

   我和伟从不在周末时出来乱转。周末我会呆在家里,帮助父亲做些杂物。自从搬进学校,我突然发觉父亲日复一日的衰老。也许,父亲的衰老早就开始了,并没有因为我的搬走而明显加快,只不过每周见一次面使我真正注意到了这衰老的过程。

   我和伟仍旧骑车去公园里闲逛,不过时间改到周三或周四的傍晚,地点也改到卧佛寺。时值晚春初夏,卧佛寺的黄昏出奇的甜逸幽静,环抱的群山透着难以形容的灵气。公园门口的守门人不似圆明园里的人那么嚣张,我们不久就同他们混熟了,不但被免掉了门票,在公园里骑车也明目张胆了。

   直到今天我仍旧非常怀念那段时光。尽管它没有持续多久。

   有一次我们在公园里游荡到日落,游客散尽了,偌大的公园,仿佛只剩我们俩。我们在暮色里独自欣赏寺院的一尊尊佛像。我默默凝视佛的眼睛,佛的目光温柔而坚定。我突然被这目光所感动,似乎佛正耐心地等待着为我指引方向。

   我不知为何突然就想起阿澜的日记来。

   我不禁在心中无声地询问佛,澜和辉的故事到底拥有一个怎样的结局。

   佛并没有立即回答。

   站在身边的伟轻轻勾起我的手指。他低声问我在向佛祈求什么。四周的寂静和幽暗突然带给我从未有过的勇气,我低声答了一个字:你!

   他沉默了许久,我感觉到他的手在出汗。我的手同样在出汗,两根纠缠在一起的食指变得滑溜溜的,似乎要多花费许多力气才能继续纠缠在一起。他索性甩开了我的手,有些牵强地笑了几声作罢。

   我心里一阵凉意,抬头再看一眼佛。佛的目光变得朦胧,虽依然温柔,却不再坚定,我再也看不懂。

   那天晚上,我们如同往常一样在回学校的路上买了个西瓜吃掉了,如同往常一样一起去水房打开水。

   不过,我们后来再没一起去过卧佛寺。

   学期很快就结束了。等到秋天,再回到学校,我和他不再形影不离。

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1:08

3

   就在大学二年级的秋天,伟认识了于佳慧。他遇到佳慧的那一晚,我独自一人在文科楼自习。没有伟,我是占不到图书馆新馆自习室的座位的。

   那一晚,伟随专科班的同学去北航跳舞,而我却要为英语四级考试做准备。其实,即使没有考试,我想我多半还是不会去参加那场舞会。

   所以一切该发生的终究都会发生,躲是躲不过的。

   第二晚,我们照旧在新馆自习。突然有他同寝室的同学来传话,说有个北航女生到宿舍找他。

   他和我沉默对视了半秒。我漠然把目光重新转向书本。

   他跟传话的同学说他今晚很忙,请告诉那北航的女生,就说没找到他。

   过了一周。同样一个在新馆自习的晚上。那同学又来,并且告诉她北航的女生就等在图书馆门外。

   这次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书本上。但我知道他离去前也曾转头看我。

   自习馆的灯光非常明亮。坐在对面的两个女生交头接耳。她们用手指转笔的技术远不及我。

   那夜伟没有返回图书馆。我把书包送去他寝室的时候,他也不在寝室里。

   从那以后,他时常来和我打声招呼,叫我不要等他上自习。再后来,因为每晚如此,打招呼的形式也省略了。

   他是专科生。他原本就不需要如此频繁地自习。

   我和他不常见面了。偶然见到时,他总是行色匆匆。我于是也加快脚步,装出一付心急火燎赶路的样子。我们彼此微笑并挥手,有时还简短地寒暄,内容空洞而毫无意义。

   我们反正没时间多聊,因为我们都在心急火燎地赶路。

   我与他擦肩而过。我尽量不回头去看他的背影。我猜用不了几秒,他就已经走得很远了。

   我料想他必定真的繁忙了许多,就连周末也不得空闲。

   因为周末我们也不再一同回家。

   我突然发觉骑车回家很辛苦,于是改乘公共汽车。

   于是我发现他周末会去北航。

   我的印象里,有很多次,隔着三七五路公共汽车的玻璃窗,我看见他飞车拐进北航的大门。但我知道我的印象是不可靠的。因为印象里他穿着那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可是上大学后他就改穿一件黑色的皮衣,那件羽绒服早就嫌小了。

   更何况,在我的印象里,看见他的时候,我的四周很安静,空空荡荡的。这也是不可能的,周五下午开往西直门的三七五路汽车永远都象是塞得满满的沙丁鱼罐头。

   终于,从同学口中,我听说他和那北航女生谈恋爱了。那女生叫做于佳慧,是上海人,和我同岁,却高我一级。

   也许我应该感谢于佳慧,因为她,我突然拥有了很多时间。我利用这些时间和同班同学打成一片;我利用这些时间通过系学生会为自己公饱私囊;我还利用这些时间准备英语六级和托福考试。

   我却对于佳慧毫无好感。其实我当时和她还未曾谋面,不过每每想到她,脑海里便顽固地浮现出电视剧《封神榜》中妲己的样貌。她如狐狸般妖艳。

   我对那年冬天的寒冷印象颇深。每晚自习过后,骑车从某教回宿舍,迎面的北风时常令我无法呼吸。我坚信清华园里的冬天要比北京城里寒冷得多。

   但那并非我在清华园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第一个冬天却为何没有给我留下寒冷的印象呢?我发现我的记忆果然是有些不可靠了。

   冬天过了以后,我确信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又开始在周末骑车回家。我换了一辆自行车。那辆二六永久在清华南门的车棚里被人偷走了。

   可见没什么是永久的。

   况且我把阿澜的日记也遗忘在褥子低下,很久没有翻阅过了。

   我的生活非常平静,直到那年暑假。暑假里我发现,父亲和我的一个远房表妹关系密切。父亲叫她小莲。

   我有数不清的远房表哥或表妹,大多在北京做民工或保姆。

   我的发现令我感到耻辱。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自私,但丝毫不准备战胜它。

   在那个暑假,我想我对待小莲的态度是刻薄的。我坚持认为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穿一件大红色的西服。我以此证明她的土气。对此小莲始终不承认。她哭着说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留过长发。

   或是我的印象,或是小莲,有一个在撒谎。我虽然不信任我的印象,但更加不信任小莲。

   父亲对我很是失望。不过他不再有打我的机会。因为我不再爬上凉台的护栏,我个子太高,爬上去也无法站直,况且,我也不能确定那年久失修的护栏是否承受得住。

   我虽不信任小莲,但看到她满眼的泪水,仍然会感到内疚。况且父亲突然又添了心脏的毛病,虽不甚严重,却多少与我有关。我于是提早搬回学校。

   就在那个暑假的清晨,我拖着行李,在楼道里遇到了伟和佳慧。

   我看见他俩手挽手从他寝室里走出来。他们睡眼惺忪,衣发不整。

   她远不及电视里的妲己美丽。

   伟的目光与我相遇。他有些震惊,不自然地把她的手甩开了。

   我蔑视佳慧而憎恶伟。我把目光移向一侧,漠然从他们身边走过,形同陌路。我原本以为自己早已不在乎了。不在乎自然就不应该感到如此的憎恶。

   对伟的憎恶转而变作对自己的憎恶然后又扩大到对周围一切的憎恶。我努力改变我的生活。

   我于是联系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半奖。转学读本科是很难取得全奖的。即使是得到半奖的转学生,在当时也算屈指可数了。

   我得到了一位远房舅舅的经济担保。我有时怀疑我和他是否果真有血缘关系。就连母亲的消息,我也很久不曾听到过了。而这位舅舅的地址还是我从母亲遗留下来的一本厚厚的通讯录里找到的。

   不过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因为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他。

   我轻而易举地得到了美国签证,其过程之顺利远远超出我的预想。我的代价仅仅是提前两小时起床和旷掉两节马克思主义哲学课。我的记忆更把这个过程简化了,我似乎跳下出租车便直接走入美国领馆。理智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我一定也曾领取了不知何人分发的号码,也曾在领馆门外排了很长时间的队。

   

   我离开清华园那天,有很多同学来为我送行。

   几个多年不见的高中同学也参加了我的告别聚会。他们问我为什么没有看见伟,他们本以为在这个场合遇到他是理所当然的。

   我在伟的宿舍门前站立良久,最终没有推门进去。楼道里传来黑豹的歌声。他们唱着“Don'tbreakmyheart.”我想我仍旧憎恶着伟,而出远门的人是不需要和所憎恶的人道别的。

   那天晚上,我坐在父亲身边,和他聊了很久。自从暑假,我们有几个月没有如此亲密地交谈过了。很多年以后,我曾努力试图回忆起那次谈话的内容,却丝毫没有印象了。随着年龄的递增,我惊讶地发现,记忆竟然毫不留情地过滤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我于是真的有些痛恨我的记忆了。

   和父亲谈完话,应该已是非常晚的时候了。我最后一次来到阳台上,眼前已经多了不少高楼,古观象台和徐徐开动的列车都已不见。我转而再看近处的景物,二环路上车水马龙。更近一些,护城河两岸平整地砌满方砖,以往的野草荆棘都已了无踪影。

   接着我就看见了伟。他站在路灯下,仰头向我凝视。

   我的视线突然模糊了。

   我们对视了很久,他冲我挥挥手,果断地转身走远了。

   我的鼻腔完全不通畅了。

   我回到屋里,从被褥下翻出阿澜的日记放进旅行箱。

   在我的记忆里,我们的确对视了很久。不过我的记忆是不可靠的。因为我还顽固地记得,路灯下他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分明是淋着雨的样子。但我同时又清晰地记得,当时夜空中正悬挂着一轮明月。

   况且北京的冬天是不常落雨的。

   我想我把当时的情景和阿澜日记里的情景搞混了。以至于若干年后有段时间,我开始怀疑那晚是否真的见到过伟。

   不过第二天,我的确把澜的日记带到了美国。有那破旧的本子为证,千真万确。

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1:21

4

   我来到安阿伯的时候四处白雪皑皑。

   台湾人称这座城市安娜堡。肉麻兮兮的。

   那时的密西根大学,来自大陆的本科生还非常罕见,倒是偶尔会碰到来自台湾或是香港的同学,“安娜堡”这怪异的名称就是从他们那里听来的。

   而我却顽固地称这座城市为安.阿伯,因为在大陆版的美国地图上是这样翻译的。幸亏我到的不是旧金山,因为大陆版的地图称之为“圣弗朗西斯科”。

   多亏密西根大学中国学生会的帮助,我第一个落脚的地方是个独身白人老头的地下室。

   一下飞机便可以住在地下室里其实是很幸运的。我曾听说有个中国学生,下了飞机见到学校派来接机的人,那人问他身上有没有现金,他说有五百元,于是就被直接送进一家汽车旅馆,每晚六十美元。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身上只有两百元,所以说我很幸运。

   地下室里有一床,一桌,一椅,一个带淋浴的厕所,和一个整日嗡嗡作响的锅炉。室顶很低,悬挂着纵横交错的管道。

   地下室里一片漆黑,不论白天或是黑夜。住在我头顶的老人时常在屋里散步,拐杖的声音惊天动地,同样是不分白天或黑夜。

   老人很瘦,背很驼。我一直搞不懂,如此瘦弱的老人,如何能够通过拐杖发出这般惊天动地的声音来。

   我对他并无好感,所以也不准备经常同他交谈。他说话似乎很吃力,口齿也不太清,我的英语尚且不如何流利。

   但除了我,我不知道他还能和谁交谈。

   到美国的第一天,我把一百五十美元月租交给他,他随即叽哩咕噜讲了几句话。我不知所云,也没有耐心搞明白,虽然窗外阳光明媚,可我却昏昏欲睡。我于是随意应付几句,不但词不达意,想必也全然没有逻辑。

   老人居然绷着脸说我根本没听懂他的问题。以他如此苍老的身体,竟拥有这等敏锐的听力,我惊讶得目瞪口呆,只好放弃立即下楼睡觉的打算,仔细把老人的话搞明白。现在回想起来,他一定使用了助听器。

   原来,他想向我展示他家的电视机。他居然怀疑我以前从未见到过这种东西。他还要求我为他做寿斯,原来他不知道中国和日本有什么区别。

   我强烈地意识到了身处异乡,身为异类的感觉。我有些思念北京了。

   我下楼后睡意却有些淡了。我索性坚持不睡,趁机把时差倒过来。

   我从箱子里翻出阿澜的日记。记忆于是又和我开了一个玩笑。因为记忆中我是在烛光下阅读的,可我知道,地下室里虽然漆黑得宛如停电的夜晚,我却并没有蜡烛,只有一盏简陋的台灯。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天竟然是一九九六年的元旦。元旦过后,一九九六年的冬季学期——我在密大的第一个学期——便开始了。

   密西根大学每年分春夏秋冬四个学期。秋季学期是每个学年的第一个学期,自九月初一直到圣诞节前。新年后冬季学期便开始了。秋冬两个学期各四个月,是修课的主要时机,而春夏两个学期各只有两个月,绝大多数学生只在春季象征性地修一点课或者干脆两个学期都不修课,这样计算,暑假就长达四个月之久了。

   开学的最初几天,我自然是有些不知所措的。密大要比清华自由随意得多,不但没有班级的概念,有时甚至连年级的概念也不甚明显。临到开学,学生们分分通过电话或电脑,按照学院印刷的课程表,选定自己本学期的课程。至于选什么课,或者选谁教的课,全依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和喜好决定。系方基本上不干涉学生修课,只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如我这般一头雾水的学生制定选课计划。

   我于是立刻便有些怀念清华了——一个班集,大家上一样的课,完成一样的作业,考一样的试。旷课逃学都无所谓,作业可以拿来抄,考试之前问问同学就知道复习的重点是什么。而现在,没有了班集的概念,我似乎没必要认识任何人,一切都变做自己的职责,仿佛回到幼时,被父亲锁在家里,独自研究屋角的杂物堆一般。

   但毕竟,这是在美国,在这里我不认识谁,也没人认识我。这里没有圆明园,没有卧佛寺,即便给我逃学的自由,我又有何处可去呢?

   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操着磕磕绊绊的英语在系办公室咨询。午饭时间临近,绿眼睛黑皮肤的女教务终于不耐烦起来,果断地给我列了一串长长的推荐课程,然后用无庸置疑的口气告诉我,最好每门课都修一遍。

   我一手抱着铅印的课程表,一手抱着英汉科技字典,在图书馆仔仔细细研究了一下午。研究结果表明,如果想要在两年后按时毕业,是无论如何不能遵循绿眼睛开列的课程计划的——那张单子连最基础的《高等数学》和《普通物理》也没放过。我若照单全收,哪怕每个学期超负荷选课,而每年选满四个学期,恐怕也要三年以上才能毕业。

   况且我是不能一年上满四个学期的。除了上课,我还需要打工。我的奖学金只能解决两年的学费(当然还不能是超负荷的选课),而我的生活费——那一百五十元的房租和其他必需的生活费用——都是要靠打工挣出来的。

   我横下一条心,把绿眼睛写的计划扔进废纸篓,自己从新制定了一个两年即可毕业的计划。计划上的第一门课程就让我头皮发紧——《高级控制理论》。即便是在清华,我也未曾修过《初级控制理论》呢。我可怜的一点点有关反馈的知识,都来自大学一年级时的《模拟电子》课,而我对那门课的印象,就只剩下那小个子女老师的四川口音了。

   上过《高级控制理论》的第一堂课,我便更加忐忑了。

   那间教室很宽敞,能容纳上百人,而学生却不过二十人。这样少的人散坐在这样大的教室里,气氛其实是有些散漫的。有个我猜能有两米高的白人学生,竟然在寒冷的冬天穿了短裤来上课,并且公然把脚架在课桌上,两条长长的白腿,离远了看倒好象两段脱了皮的树干。直到教授走进教室来他才将腿拿下,身子却仍半仰着,好像在天文馆看星星。

   教授是位四五十岁的中年白人,表情倒是比中国的教授似乎还严肃着些。他的口音并非标准的美国口音,似乎掺杂了些德国风味。他走上讲台,第一句话就是:“我这门课算是我们系最难的几门课之一了。你们当中如果有谁是本科生的话,我劝你放弃,去选别的课。”

   我好歹听懂了这句话,心里七上八下。我环视四周稀稀拉拉坐着的同学们,立刻就觉得每人看上去都是研究生的打扮,内心就更慌张了几分。

   然而更糟糕的事还在后面——教授那句开场白虽然令我格外忐忑,但至少被我听懂了。而后面的整整一堂课,我竟然对教授的话完全不知所云。可是看看那些貌似研究生的家伙们——尤其是那个看星星的——却一直在不停地提问,那口气——虽然我也听不懂他们在问什么——简直就是平起平坐地在和教授探讨了。

   下课后,我又捧着字典和课程表回到图书馆,和自己做了一整夜的思想斗争。而当我终于决定要放弃这门功课,去选别的课程时,却发现其它几门可以选的课程全部已经满员了。我只能下决心硬着头皮把这门课修完。第二堂课,我带了便携式录音机到教室。出国前我就对自己的英语能力很有自知之明,所以有备儿来。

   不过那台录音机我没使用过几次,因为把它公然放在课桌上是件令人难堪的事。另外就是那些课堂的录音,我永远听不懂也听不完。因为有很多单词,即便反复听仍是不懂,而字典又无从查起。

   课堂录音虽不能解决我的学习问题,却能够解决我的失眠问题,而且屡屡奏效。自考入清华,我不知为何时常会失眠。满宿舍的兄弟们都鼾声大作了,独留我一个人任由思绪四处乱跑。而现在,有了这催眠的课堂录音,临睡前把录音机放在耳边,听那徐徐的带着德国风味的半懂不懂的英语,我很快便能进入梦乡。不知道真是那录音催眠呢,还是生活太繁忙,真是累的睁不开眼了。

   我的生活果真是日渐繁忙了,除了每天上课,还要在一间叫作“中国楼”的粤菜餐馆打工,以便挣出生活费。学校是可以走去的,但餐馆太远。我不会开车,公车稀少而且昂贵。我只好用三十美元从房东老人那里收购了一辆年久失修的自行车。车是英国制造的,我不记得是什么牌子了。

   那英国车绝对没有被我遗失的二六永久舒适轻快。

   这个城市的道路没有给自行车留出专门的通道,我尽量靠边行驶,从我身边驶过的汽车也纷纷减速,有些还夸张地跨越到黄线的另一侧。好在骑车的人只有我一个,交通没有受到过于严重的阻碍。

   五十分钟的路程仍令我心惊胆战。

   骑到中国楼的时候,虽然我的脸和四肢已经冻得失去知觉,身上却早已大汗淋漓。

   我的F1学生签证是不可以随意打工的。为防止移民局的突袭,我一直冒充老板娘的外甥。

   我上班时得以穿着便服,仿佛在敌后进行地下工作。

   我时常觉得招待生那套奶白衬衫黑领结黑马甲和黑西裤的制服很精神。这也许是我想穿但不能穿的缘故。由于客观原因而始终得不到的东西往往魅力无穷。

   然而这身制服的确也有实际价值。不能穿上它,我便丧失了从busboy(擦桌子上菜扫厕所)晋升至waiter(开单上菜结账分小费)的机会。职位上的差别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招待生每人每晚最多可以分到两百元的小费,而我却只有一小时六美元的固定工资。所以每当我收拾残羹剩饭时,看到客人们大方地在桌子上留下钞票,顺便抛给我一个暧昧的微笑,我心中的哀怨简直难以用语言形容。

   中国楼的老板娘是香港人。我至今也不清楚她到底姓刘还是姓罗又或是姓楼。如果直接按照我所听到的发音判断,那她就一定姓楼或是罗了。我之所以怀疑她姓刘是因为以前听到过香港人把刘德华念做“老的蛙”。

   我心里还是有些喜欢刘德华的,尽管以往,我曾不止一次地当众表示过,我对以他为首的香港偶像们是如何的不屑。

   我想是他的肤色和脸部的轮廓让我联想到伟。

   然而以此类推,我应该是憎恶刘德华的,因为我憎恶伟。

   可见我不仅没有原则,而且爱憎不分。

   老板娘叫我阿冬,这两个字她发得清晰而且标准。我庆幸我的名字是夏冬而不是夏华或是别的什么,因为那样的话就有可能被她称为“阿蛙”或是“袜仔”了。

   反正我不讨厌“阿冬”这个称呼。许是因为这个词我很容易就能听懂。其它时候就没那么幸运。在这所谓的“中国楼”里,我更加的不知所云。

   我不敢说这些香港人或是台山人真的会使用国语或英语。但他们的确是在随时随地使用着,并且活学活用。不过,永远遵循广东话的语音语调。

   我和他们语言的障碍很容易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我被告知把“宫爆该(鸡)”端去“乙(二)桌”,我便端去一号桌。我又被告知把“四味安嫂婆(sweetandsoarpork)”端去“南巴see(No.四)”,我又端去了六号桌(No.Six)。

   老板娘努不可遏。我损失掉整夜的收入——二十四美元。

   当然是我的错。我理应判断出这些酷似广东话的音节里,哪些是粤语,哪些是国语,哪些又是英语。

   我以前歧视方言,可此时几乎开始痛恨方言了。

   也许在他们眼里,我才是讲着一种奇怪方言的人。在中国楼里,我仍是个异类。

   我的生活中突然失去了同类。

   我如同回到了童年,一天到晚独自在家闲逛。只不过,墙角的杂物堆却不见了。

   我平静地等待着同类再次出现。

   我料想到那时,我又会毫无原则地接受愿意接纳我的人。

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1:50

5

   我来到安阿伯的时候四处白雪皑皑。

   台湾人称这座城市安娜堡。肉麻兮兮的。

   那时的密西根大学,来自大陆的本科生还非常罕见,倒是偶尔会碰到来自台湾或是香港的同学,“安娜堡”这怪异的名称就是从他们那里听来的。

   而我却顽固地称这座城市为安.阿伯,因为在大陆版的美国地图上是这样翻译的。幸亏我到的不是旧金山,因为大陆版的地图称之为“圣弗朗西斯科”。

   多亏密西根大学中国学生会的帮助,我第一个落脚的地方是个独身白人老头的地下室。

   一下飞机便可以住在地下室里其实是很幸运的。我曾听说有个中国学生,下了飞机见到学校派来接机的人,那人问他身上有没有现金,他说有五百元,于是就被直接送进一家汽车旅馆,每晚六十美元。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身上只有两百元,所以说我很幸运。

   地下室里有一床,一桌,一椅,一个带淋浴的厕所,和一个整日嗡嗡作响的锅炉。室顶很低,悬挂着纵横交错的管道。

   地下室里一片漆黑,不论白天或是黑夜。住在我头顶的老人时常在屋里散步,拐杖的声音惊天动地,同样是不分白天或黑夜。

   老人很瘦,背很驼。我一直搞不懂,如此瘦弱的老人,如何能够通过拐杖发出这般惊天动地的声音来。

   我对他并无好感,所以也不准备经常同他交谈。他说话似乎很吃力,口齿也不太清,我的英语尚且不如何流利。

   但除了我,我不知道他还能和谁交谈。

   到美国的第一天,我把一百五十美元月租交给他,他随即叽哩咕噜讲了几句话。我不知所云,也没有耐心搞明白,虽然窗外阳光明媚,可我却昏昏欲睡。我于是随意应付几句,不但词不达意,想必也全然没有逻辑。

   老人居然绷着脸说我根本没听懂他的问题。以他如此苍老的身体,竟拥有这等敏锐的听力,我惊讶得目瞪口呆,只好放弃立即下楼睡觉的打算,仔细把老人的话搞明白。现在回想起来,他一定使用了助听器。

   原来,他想向我展示他家的电视机。他居然怀疑我以前从未见到过这种东西。他还要求我为他做寿斯,原来他不知道中国和日本有什么区别。

   我强烈地意识到了身处异乡,身为异类的感觉。我有些思念北京了。

   我下楼后睡意却有些淡了。我索性坚持不睡,趁机把时差倒过来。

   我从箱子里翻出阿澜的日记。记忆于是又和我开了一个玩笑。因为记忆中我是在烛光下阅读的,可我知道,地下室里虽然漆黑得宛如停电的夜晚,我却并没有蜡烛,只有一盏简陋的台灯。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天竟然是一九九六年的元旦。元旦过后,一九九六年的冬季学期——我在密大的第一个学期——便开始了。

   密西根大学每年分春夏秋冬四个学期。秋季学期是每个学年的第一个学期,自九月初一直到圣诞节前。新年后冬季学期便开始了。秋冬两个学期各四个月,是修课的主要时机,而春夏两个学期各只有两个月,绝大多数学生只在春季象征性地修一点课或者干脆两个学期都不修课,这样计算,暑假就长达四个月之久了。

   开学的最初几天,我自然是有些不知所措的。密大要比清华自由随意得多,不但没有班级的概念,有时甚至连年级的概念也不甚明显。临到开学,学生们分分通过电话或电脑,按照学院印刷的课程表,选定自己本学期的课程。至于选什么课,或者选谁教的课,全依据自己的学习进度和喜好决定。系方基本上不干涉学生修课,只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如我这般一头雾水的学生制定选课计划。

   我于是立刻便有些怀念清华了——一个班集,大家上一样的课,完成一样的作业,考一样的试。旷课逃学都无所谓,作业可以拿来抄,考试之前问问同学就知道复习的重点是什么。而现在,没有了班集的概念,我似乎没必要认识任何人,一切都变做自己的职责,仿佛回到幼时,被父亲锁在家里,独自研究屋角的杂物堆一般。

   但毕竟,这是在美国,在这里我不认识谁,也没人认识我。这里没有圆明园,没有卧佛寺,即便给我逃学的自由,我又有何处可去呢?

   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操着磕磕绊绊的英语在系办公室咨询。午饭时间临近,绿眼睛黑皮肤的女教务终于不耐烦起来,果断地给我列了一串长长的推荐课程,然后用无庸置疑的口气告诉我,最好每门课都修一遍。

   我一手抱着铅印的课程表,一手抱着英汉科技字典,在图书馆仔仔细细研究了一下午。研究结果表明,如果想要在两年后按时毕业,是无论如何不能遵循绿眼睛开列的课程计划的——那张单子连最基础的《高等数学》和《普通物理》也没放过。我若照单全收,哪怕每个学期超负荷选课,而每年选满四个学期,恐怕也要三年以上才能毕业。

   况且我是不能一年上满四个学期的。除了上课,我还需要打工。我的奖学金只能解决两年的学费(当然还不能是超负荷的选课),而我的生活费——那一百五十元的房租和其他必需的生活费用——都是要靠打工挣出来的。

   我横下一条心,把绿眼睛写的计划扔进废纸篓,自己从新制定了一个两年即可毕业的计划。计划上的第一门课程就让我头皮发紧——《高级控制理论》。即便是在清华,我也未曾修过《初级控制理论》呢。我可怜的一点点有关反馈的知识,都来自大学一年级时的《模拟电子》课,而我对那门课的印象,就只剩下那小个子女老师的四川口音了。

   上过《高级控制理论》的第一堂课,我便更加忐忑了。

   那间教室很宽敞,能容纳上百人,而学生却不过二十人。这样少的人散坐在这样大的教室里,气氛其实是有些散漫的。有个我猜能有两米高的白人学生,竟然在寒冷的冬天穿了短裤来上课,并且公然把脚架在课桌上,两条长长的白腿,离远了看倒好象两段脱了皮的树干。直到教授走进教室来他才将腿拿下,身子却仍半仰着,好像在天文馆看星星。

   教授是位四五十岁的中年白人,表情倒是比中国的教授似乎还严肃着些。他的口音并非标准的美国口音,似乎掺杂了些德国风味。他走上讲台,第一句话就是:“我这门课算是我们系最难的几门课之一了。你们当中如果有谁是本科生的话,我劝你放弃,去选别的课。”

   我好歹听懂了这句话,心里七上八下。我环视四周稀稀拉拉坐着的同学们,立刻就觉得每人看上去都是研究生的打扮,内心就更慌张了几分。

   然而更糟糕的事还在后面——教授那句开场白虽然令我格外忐忑,但至少被我听懂了。而后面的整整一堂课,我竟然对教授的话完全不知所云。可是看看那些貌似研究生的家伙们——尤其是那个看星星的——却一直在不停地提问,那口气——虽然我也听不懂他们在问什么——简直就是平起平坐地在和教授探讨了。

   下课后,我又捧着字典和课程表回到图书馆,和自己做了一整夜的思想斗争。而当我终于决定要放弃这门功课,去选别的课程时,却发现其它几门可以选的课程全部已经满员了。我只能下决心硬着头皮把这门课修完。第二堂课,我带了便携式录音机到教室。出国前我就对自己的英语能力很有自知之明,所以有备儿来。

   不过那台录音机我没使用过几次,因为把它公然放在课桌上是件令人难堪的事。另外就是那些课堂的录音,我永远听不懂也听不完。因为有很多单词,即便反复听仍是不懂,而字典又无从查起。

   课堂录音虽不能解决我的学习问题,却能够解决我的失眠问题,而且屡屡奏效。自考入清华,我不知为何时常会失眠。满宿舍的兄弟们都鼾声大作了,独留我一个人任由思绪四处乱跑。而现在,有了这催眠的课堂录音,临睡前把录音机放在耳边,听那徐徐的带着德国风味的半懂不懂的英语,我很快便能进入梦乡。不知道真是那录音催眠呢,还是生活太繁忙,真是累的睁不开眼了。

   我的生活果真是日渐繁忙了,除了每天上课,还要在一间叫作“中国楼”的粤菜餐馆打工,以便挣出生活费。学校是可以走去的,但餐馆太远。我不会开车,公车稀少而且昂贵。我只好用三十美元从房东老人那里收购了一辆年久失修的自行车。车是英国制造的,我不记得是什么牌子了。

   那英国车绝对没有被我遗失的二六永久舒适轻快。

   这个城市的道路没有给自行车留出专门的通道,我尽量靠边行驶,从我身边驶过的汽车也纷纷减速,有些还夸张地跨越到黄线的另一侧。好在骑车的人只有我一个,交通没有受到过于严重的阻碍。

   五十分钟的路程仍令我心惊胆战。

   骑到中国楼的时候,虽然我的脸和四肢已经冻得失去知觉,身上却早已大汗淋漓。

   我的F1学生签证是不可以随意打工的。为防止移民局的突袭,我一直冒充老板娘的外甥。

   我上班时得以穿着便服,仿佛在敌后进行地下工作。

   我时常觉得招待生那套奶白衬衫黑领结黑马甲和黑西裤的制服很精神。这也许是我想穿但不能穿的缘故。由于客观原因而始终得不到的东西往往魅力无穷。

   然而这身制服的确也有实际价值。不能穿上它,我便丧失了从busboy(擦桌子上菜扫厕所)晋升至waiter(开单上菜结账分小费)的机会。职位上的差别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招待生每人每晚最多可以分到两百元的小费,而我却只有一小时六美元的固定工资。所以每当我收拾残羹剩饭时,看到客人们大方地在桌子上留下钞票,顺便抛给我一个暧昧的微笑,我心中的哀怨简直难以用语言形容。

   中国楼的老板娘是香港人。我至今也不清楚她到底姓刘还是姓罗又或是姓楼。如果直接按照我所听到的发音判断,那她就一定姓楼或是罗了。我之所以怀疑她姓刘是因为以前听到过香港人把刘德华念做“老的蛙”。

   我心里还是有些喜欢刘德华的,尽管以往,我曾不止一次地当众表示过,我对以他为首的香港偶像们是如何的不屑。

   我想是他的肤色和脸部的轮廓让我联想到伟。

   然而以此类推,我应该是憎恶刘德华的,因为我憎恶伟。

   可见我不仅没有原则,而且爱憎不分。

   老板娘叫我阿冬,这两个字她发得清晰而且标准。我庆幸我的名字是夏冬而不是夏华或是别的什么,因为那样的话就有可能被她称为“阿蛙”或是“袜仔”了。

   反正我不讨厌“阿冬”这个称呼。许是因为这个词我很容易就能听懂。其它时候就没那么幸运。在这所谓的“中国楼”里,我更加的不知所云。

   我不敢说这些香港人或是台山人真的会使用国语或英语。但他们的确是在随时随地使用着,并且活学活用。不过,永远遵循广东话的语音语调。

   我和他们语言的障碍很容易导致工作上的失误。我被告知把“宫爆该(鸡)”端去“乙(二)桌”,我便端去一号桌。我又被告知把“四味安嫂婆(sweetandsoarpork)”端去“南巴see(No.四)”,我又端去了六号桌(No.Six)。

   老板娘努不可遏。我损失掉整夜的收入——二十四美元。

   当然是我的错。我理应判断出这些酷似广东话的音节里,哪些是粤语,哪些是国语,哪些又是英语。

   我以前歧视方言,可此时几乎开始痛恨方言了。

   也许在他们眼里,我才是讲着一种奇怪方言的人。在中国楼里,我仍是个异类。

   我的生活中突然失去了同类。

   我如同回到了童年,一天到晚独自在家闲逛。只不过,墙角的杂物堆却不见了。

   我平静地等待着同类再次出现。

   我料想到那时,我又会毫无原则地接受愿意接纳我的人。

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2:08

6

   第二天我徒步去学校。半个小时的步行,再乘五分钟的校车。校车是接送学生的公车,从学校的一个校园开往另外一个校园。密西根大学大得出奇,分成中,南,北三个校圆,从南到北至少有十公里之遥。中心校园主要是文学院,理学院和法学院,北校园是工程院和艺术类学院,另外还有一片独立的医学院夹在中心校园和北校园之间。南校园具体有哪些学院我不清楚,似乎除了体育学院不记得还有别的什么了。

   校车是一种蓝色的巨大的公车,在北京就要算是比较高级的长途旅游车了。校车往来于各个校园之间,免费运送学生和工作人员到各个教学楼和停车场。许多工程院的学生(特别是一二年级的新生)要同时修专业课和基础课,专业课自然是在北校园,而像《高等数学》这样的基础课就要到中心校园去修了。

   我的新住处距离最近的校车站还有半小时的步程。那些愿意提供地下室给人住的单身老人们,大都住在房价比较便宜的地区,而靠近学校的住宅区房价是要贵很多的。

   半个小时的路程着实让我吃了苦头。前夜的风雪虽然停了,但人行道上的积雪却几乎过膝。积雪本不该这样深。但一大早,扫雪车就把路中央的雪全扫到路边做数。这里原本就很少看见行人,空旷的马路上,只有我步履艰难。

   我到达教室的时候,几层裤腿和袜子都已湿透,膝盖以下仿佛失去了知觉。

   恰巧今天高级控制学期中考试。我走进教室时,考试已经开始。不到二十个人,稀稀拉拉散坐在教室各处。两米高的男生把两根“树干”架在隔壁的座位上,铅笔叼在嘴里,皱着眉头苦思冥想。表情严肃的教授看见迟到的我,目光中更多了几分严肃。我不敢怠慢,从他手中接过试卷,走到最近的座位坐下。

   胸腹侧部的阵痛妨碍了我书写的速度。我从自己身上闻到浓重的油烟味道,昨夜那阵痛使我无法完成脱毛衣的动作,自然也是无法冲澡的。

   这气味使我心烦意乱,交卷时我还没有完成所有的题目。

   中午,我同大多数工程院的学生一样,到北校园的咖啡厅里吃午饭。这是一座很大的咖啡厅,里面有三家快餐店,一个便利店,不少的桌椅和一架任何人都可以弹的钢琴。偌大的北校园,除了此处竟没有其他餐馆,所以大部分的学生和员工都在这里吃午饭。我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别人吃的是售货机里买来的三明治或快餐店里买来的皮萨饼,而我吃自制的三明治,配上咖啡厅里不要钱的冰水。

   我的三明治很简单,两片面包夹一页火腿。我的午餐并不能果腹。但胜过早餐的一杯牛奶。我一天的给养都仰仗在中国楼的那顿不要钱的晚饭。每晚九点钟左右,客人稀少了,就到了中国楼员工开饭的时间,大厨顺手炒几个大锅菜,乘在两三个洗衣盆里,吃起来却格外的香。

   这天中午,我的行动由于伤痛而特别缓慢。午餐时间不得不延长了半个小时。于是当我走出咖啡厅大门的时候,我碰到了阿文。

   我们彼此惊讶不已。我想也许我们以往也曾经碰上,只不过谁也不曾留意罢了。

   阿文竟然和我同系。只不过,他是研究生。

   他穿了一件宽松的黑白格毛衣,配一条灰白色的牛仔裤;还戴了一顶NIKE的帽子,帽檐儿压得很低。

   他如此打扮,不说我也看得出是个年轻的“台胞”。

   他看上去的确不比我大。确切地说,应该是小着好几岁才对。不过我知道我的眼光向来也不大准确。我不是始终都觉得伟比我大好多好多岁吗?

   而伟实际上只比我大一岁。于是我不敢妄然估计阿文的岁数了。

   我庆幸碰到了他。因为我无需再走半个小时的路返回住处等他来接。我们约好下午四点在咖啡厅门口见面,然后搭他的车去中国楼。

   虽然我仍有些行动不便,但再次坐在阿文的车里,却比昨晚潇洒舒展了。

   我侧目观赏车窗外的风景。天色近黄昏,倾斜的阳光涂抹着满街的玉树银枝。原来,这里的冬天竟然如此美丽。

   马路上的积雪早已清理干净,阿文的八六年丰田花冠(ToyotaCorola)风驰电掣。我们很快就到了中国楼,我俩一路无语。

   老板娘的问候充满关怀,使我深感不安。

   我的不安转眼变为沮丧——她给了我五十元钱,并对我说以后不用再来上班了。我想她是怕了,毕竟,她根本不是我的姨妈。

   我有些不知所措,但为了这五十元和一顿晚饭,我仍然忍着疼痛干完这一夜。

   偶然在走廊里遇到阿文。

   他问我感觉如何,我说很好。他又说干脆明天还是由他来接送,以便我早些恢复。我说谢谢不必了,以后我不会来上班了。我内心一阵酸楚。这感觉是我原先没有预料到的。

   他一脸惊讶和惋惜的表情,却一时找不出恰当的话语来安慰我。我连忙对他笑了笑,告诉他我明白他的意思。

   下班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需不需要搭车。

   我说谢谢不必了,因为我必须把自行车骑回住处。

   他说可以把单车放在后备箱里。

   我说算了吧,怪麻烦的。

   他问我以后怎么办。我说没关系,再找工作就是。

   他说不如你把电话留给我,说不定可以在我导师的实验室里替你找到工作。

   我于是把号码顺手写在一张餐巾纸上交给他。

   我想他自己多半没有拿到全奖,否则也不会需要打工。这样说来,他的导师应该不会有太多资助。我自然不抱希望。但还是更加感激他了。

   没有大锅饭吃了。我只好开始自己做饭。我从超市买来大包装的土豆和鸡腿,把它们炖在一起。

   第一锅我只放了盐和酱油做调料。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应该放的。

   酱油是我从美国超市买来的。那里的酱油反而比中国店便宜,但味道有些怪异。

   可想而知,这一锅鸡腿炖土豆的味道丝毫也不诱人。我用一个礼拜的时间把它们消灭光,然后又买了同样的鸡腿和土豆。

   吃到第三个礼拜,我看见任何貌似鸡腿的东西都觉得返胃。我于是把鸡腿换做排骨。如此调换,循环往复。

   我没能再找到工作。所有的中餐馆似乎都不再雇佣黑工,尤其是不会讲广东话的黑工。我眼看就要坐吃山空了。

   当我心情跌到谷底的时候,高级控制学考试的成绩鼓舞了我。尽管我没能把所有题目都做完,我的成绩依然是全班二十人里最高的。

   看来,清华的基础的确不凡。我虽然依旧听不大懂教授在课堂上的讲解,但翻开教科书来便觉一目了然。

   我的教科书都是一叠一叠厚厚的复印纸。美国的大学教材一本要七八十美元,绝非我财力所及。但书店间激烈的竞争就使我这样的穷学生有机可乘。我从书店买来新教材,连夜拿去复印了,第二天再送回书店退掉。

   那些复印纸上很快便堆满我的课堂笔记,中间夹杂了不少中文注解。我本来就不是爱惜书籍的人,这种廉价的单面教材对我再方便不过了。

   带着这新鲜的鼓舞,我继续在这寒冷的异地生存。还有两年,就两年吧,我就可以毕业了。

   我一连两周都没去那间咖啡厅吃午饭。我不太想见到阿文,他曾亲眼目睹我摔倒,目睹我被解雇,目睹我在中国楼的所有难堪经历。

   虽然在我摔倒那一夜之前,我一直都没有关心过他的存在,而且很有可能他也根本不曾留意过我,可一想到我在中国楼打工时的可笑样子,一想到我曾满身油烟地坐在他车里,我宁可不让他再见到我。

   然而对工作的饥渴使我又开始对阿文的导师抱起了一线希望。更何况,在学校实验室里工作不但收入高,而且是合法的。我终于又回到那间咖啡厅吃午餐。

   多日不来,咔啡厅似乎不如往日繁忙。冬日的阳光透过落地的玻璃窗,柔和地铺在咖啡厅的瓷砖地板上。一个大概是学音乐的黑人女孩,优雅地弹着钢琴,琴声委婉动人,我的午餐也随着那音乐,有意无意地放慢了许多。

   邻座有两个瘦瘦的男生在轻声探讨什么问题。两人均穿了紧身高龄的毛衣,抱臀的直桶西裤,其中一个面色较清秀的,脖间还围了一条白色的围巾,那装扮,看起来有些像五四时中国的进步青年了。

   我猜测他俩大约是从欧洲来的留学生,因为美国人向来以不修蝙蝠著称,在学校这类地方少有如此打扮的。而且,两人交谈的声音虽然很轻,我却终于能够隐约听到一些——似乎是俄语或是什么,至少决非英语。

   琴声仍在继续,我手中的三明治却终于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纸杯中的冰水还剩着很多。按照以往的习惯,我该把那冰水一饮而尽,然后赶着去上课了。不过今天下午的课还早。我迟疑了一下,决定还是在此多坐一时。阿文今天会不会来呢?

   我从书包中取出课堂笔记摊在桌子上,正要低头去看,余光中那邻座的男生站起来了。是那较清秀的一个,竟踏着钢琴的琴声,挑起芭蕾来了。从那专业的舞姿来看,他该是舞蹈系的学生无疑。

   他的确很清秀,无论是身材,还是面容。他的舞姿很飘逸,脖子挺直了,头高高地仰着,满头的金发也轻轻地舞着。他真是很自信的人呢,在大庭广众之下,就跳起高雅的舞蹈来了,我抬头去看咖啡厅里的其他人——一个男生在低着头认真读书,还有两个女生压低了声音在聊天——却并未留意那芭蕾。看来,此等音乐和舞蹈的即兴演出,在这间咖啡厅里,也并非特别希奇的事儿呢。

   一段跳罢,琴声还未停,清秀男生已经收了舞步,穿起黑呢子的大衣,和朋友向着咖啡厅的大门去了。我的目光随着他们的背影走了几步,脑子里还想着那芭蕾——应该是跳的不错吧,至少在我这个外行看来,和电视上见到的无异呢。一时间,我有些崇拜这些未来的艺术家了。

   我把目光转回来,在他们刚刚坐过的地方留连了片刻:桌子上很干净,只留下两只纸杯,里面似乎还有水;那桌子下面……那下面是一条白色的围巾,定是那跳舞的男生遗落的。我连忙起身去拾起那围巾,质地很是柔软细腻。我犹豫了片刻,还是快步追出咖啡厅去。我的羽绒服留在餐厅里顾不上穿,屋外的寒意立刻就钻透最贴身的衣服了。我跑过去叫住那男生,把围巾迪给他,他笑着说谢谢,大团的白气从他口中冒出来。

   我快步走回咖啡厅里。密西根的冬天果然是严寒的,大约有零下二十度吧?只在外面停留了不到一分钟,竟然有些冻僵了。

   我哈一口气在手心,抬手捂住冰凉得几乎失去只觉的耳朵。钢琴的音乐已经停了,那弹琴的女生也不知去向了。只片刻而已,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餐厅里立刻变得更加空旷了,只留下一地白茫茫的冬日午后的阳光。

   我抬起头看向那张落地的窗,刚才低声聊天的那对女生正穿过雪地上开辟出的小路走远,而远远的小路的尽头,有个花花绿绿的身影正向着咖啡厅走来。我注视着那身影——戴着帽子,帽檐儿压得极低。帽檐儿下大约是一副眼镜,一对镜片反射着阳光。

   我终于看清,是阿文正向着咖啡厅走来了。

   这一件花花绿绿的大毛衣跟上次那一件相比,要更加肥厚很多,所以连羽绒服他也省掉了。但不论如何,我还是觉得,这花哨肥大的毛衣,是无论如何比不上中国楼的制服更加精神的。

   阿文走近咖啡厅的大门了。我连忙低头看桌子上摆着的笔记。我用牙齿微微咬着纸杯的边缘,尽量做出专注的样子。我想让他选择和我打招呼或是不打。

   我感觉他正向我走过来。纸杯中的冰水微微浸着我的唇。我几乎感觉到水面被呼吸搅起的涟漪了。

   他果然在叫我的名字。

   我抬起头,努力睁大眼睛,尽量做出惊讶的样子。

   他似乎很开心。我稍稍放心。

   他带给我的消息如他的表情一般令人振奋——他的导师的确在找本科生做杂物。我的心情变得异常迫切。立刻和他约好下午三点在咖啡厅见面,由他带我去见他的导师。

   我和他正要告别,他似乎突然想起了些什么,不好意思地对我说,他把记着我电话的餐巾纸弄丢了。

   我立刻说没关系,然后随口说了一遍我的电话号码。其实既然已经约好下午见面,他似乎就没什么必要知道我的电话了。不过,他还是郑重其事地从背包里取出通讯录。

   他居然用中文写下我的名字。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告诉过他我的名字。很久没看见这两个字了,我有些莫名的激动。

   下午的面试进行得非常顺利。阿文的导师姓罗,自称是湖北黄岗人。他因为我“熟知”他的老家黄岗而兴奋不已。

   可我猜想他一定从未去过黄岗。我也一样。

   他的兴奋就带给了我一份新工作:为他的一位博士生打杂。这位博士生是他辅导的研究生里唯一的一位非台湾人,叫Steve。

   Steve身材壮硕,英俊而腼腆。他的课题是给一辆不知哪年生产的破旧福特车加上自动气调弹簧系统。

   罗教授自豪地说:“别看这辆车破,这自动弹簧系统如果研发成功了,福特公司会把它装到林肯上面!”

   我于是每周工作十五小时,帮助Steve将各式各样的感应器装到车上再拆下来,一遍又一遍地测量看似毫无意义的数据。如此反复,不厌其烦。

   我不在乎课题的进展,我只在乎罗教授付给我的薪水——每小时八美元。靠着这薪水,我便可丰衣足食。我感谢罗教授,更感激阿文。归根结底,是他帮助我找到了这份工作。

   Steve的实验室远离罗教授的办公室和组里其他学生的实验室。所以我并不经常见到阿文,除了每周一次的实验室例会,或是其他什么特殊的实验室聚会和聚餐。每次有这样的活动,都是阿文来传信的。我不知道以往是不是也由他来传信。不过Steve一般不参加除了例会以外的任何聚会,因为在那里,他反而成为少数民族。

   我虽然听得懂台湾同事的谈话,相貌举止也与他们相近,但与他们相处时,却仍是少数民族。而且我比他们贫困,负担不起上餐馆或是咖啡馆的开销,所以也就极少参加此类的聚会。

   所以,阿文总是兴致勃勃而来,垂头丧气而去。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在乎Steve和我去不去参加聚会,不过,他每次临走时表现出的失望情绪,却总是激荡起我内心的一丝快意。我不太明白自己了。

   其实,即使是那些我们的确参加了的实验室例会,也并没有任何令我感兴趣的新闻或是论文。我并不关心课题的发展,我甚至不希望Steve如期在明年春天答辩,我希望到后年五月毕业前能够一直拥有这份工作。

   后年五月。还有二十五个月。仿佛实在是太久远太漫长了。漫长得如同喷气客机在高远湛蓝的天空里留下的白线,只慢慢变浅,变淡,却总也看不到终点。

   这里的天空很繁忙,如此的白线网罗交织。我寻找伸向西方的一支。我幻想它跨过茫茫的大洋,到达那座我曾经生长的城市。

   我却不见白线的尽头,只见它安静地扩散开来,随后就自然而然地消失在姿态万千的云里。

   庞大的喷气式客机留下的痕迹竟然如此的悄无声息。不若火车开过时,由于离得近,声势就显得特别浩大。虽然浩大,却很短暂。

   很多夜,我梦到古观象台和那下面缓缓开过的列车。醒后才忆起,从我家的阳台或是楼顶,已经看不到那景色了。

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2:25

7

   

   五月。白雪消融。

    我惊讶地发现,白雪下面的草坪竟然一片油绿。原来,那草坪从不曾枯萎,只是一直被白雪覆盖着,我便理所当然地把它想象成枯黄的样子了。

   冬季学期结束了,春季学期立刻开始。我的成绩非常优异,《高级控制理论》轻而易举地得到了A+,是全班最好的成绩。我上课时候不再对教授的话不之所云,而对于同学们的提问也终于听明白了——其实大多数美国学生的提问,虽然语气非常的自信,但内容——什么1/x求导为什么是lnX啦,sin除以cos为什么是tan啦——简直是要令人发笑的。

    为何如此自信呢?我只是听系里一位华裔教授说过:在美国,给孩子建立自信心几乎是小学和中学教育的最重要目的。家长和老师对于孩子的一点点微小进步,都要大肆赞扬和鼓励。这和我们小时候有多不同阿——拿着满分的试卷回家,父亲只不过无动于衷地说一声“还成”罢了。

    然而自信毕竟是可贵的。多一分自信,也许就多了一份勇气,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吧。再聪明的人,难免会遇到困难,如果缺乏自信,恐怕是难以前进的。

    而我是不是就太缺乏自信了呢?想必是吧。也许,比起与我同龄的中国同学们,我的自信也是差着一些的。毕竟,他们没有在自家的杂货堆里消磨掉那么多的时间。

    但无论如何,在美国的第一个学期,是以优异的成绩和顺利的工作作为结尾的,我的自信总该稍微增添一些了。至少,我的心情终于有些好象这生机勃勃的季节了。

   我的住处也越发变得小康——犹太房东卖给我一台二十寸的彩电,是镶在巨大的木质盒子里的那种。虽然它的年龄和我不相上下,但图案和声音都很清晰,热心的老太太还帮我把她家的有线电视线路接到地下室。我的生活比以往丰富多彩了。

   最令我兴奋不已的,是有线电视台里的国际频道,每夜转播四小时的华语节目。其中包括半小时的中央四台新闻联播。

   发现中央四台节目的那晚,我趴在床头如痴如醉地观赏了一遍新闻联播,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当我再一次听到中央台天气预报的背景音乐时,差点儿激动得流下眼泪。

   多么好笑呢,我从来都不是关心时事的人。

    安阿伯的春天虽然同北京的春天一样短暂,却从不见北京那样的黄沙满天。

    更何况这里满街都是盛开的桃花和梨花。所以,我有些喜欢这个春天了。

   阿文却痛恨这季节。春天空气里特有的芬芳使他过敏。从NBC的女气象播报员郑重地宣布春天开始的那天起,他便开始不停地打喷嚏,涕泪横流,昼夜如此,苦不堪言。

   我并没有昼夜陪伴他,我们只是在每周的例会上见面,但从他充血的双眼,疲惫的神态和马拉松似的喷嚏,我料想他应该时刻被空气里的花粉折磨着。

   可我却真是喜欢这特有的春天的味道。尤其是在傍晚,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我会为了这温柔的气息而放慢脚步,在屋外故意多耽搁些时间。

    可见,我和阿文的确不同。

   花粉过敏却并没有妨碍阿文到Steve这里来通知各种会议和聚会,那由远而近的喷嚏声往往提前报告着他的到来。

   六月的一个暖洋洋的下午,实验室的窗外一片阳光明媚,室内的空调却矫枉过正,反而让我觉得有些寒冷。

   我和Steve默然地面对着张牙舞爪的汽车支架,从容地反复着我们一如既往的测试。

   Steve是个非常安静腼腆的人,他不若我所接触的其他美国人那样,总是主动搜寻一些关于中国的问题,向我表达一下他们对那个遥远而神秘的东方国度的兴趣,尽管很多时候我能感觉到,他们其实丝毫不关心我给他们什么样的答案,因为他们脑中早有答案。

   他们早就知道,中国人没见过电视。

   大多数美国人其实对别人的文化并不真正感兴趣。就象我的第一位房东,他不关心中国和日本有什么区别,也不真正关心中国人到底知不知道电视是什么。当他偶尔表示关心的时候,只不过是想表现一下他身为美国人的优越感罢了。

   然而Steve从来没有问过我关于中国的问题,于是他也就从来未曾向我表现过身为美国人的优越感。我们从来都是默默地进行着手里的工作,对话减少到最低限度。

   Steve的面部线条不若其他白种人那么夸张,在我看来恰到好处。他的嘴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即使在沉思时也是这样,微笑起来便更加动人。他两腮永远都刮得干干净净,微微泛着一抹清黑色的光,剃须膏的味道幽淡而清澈。

   我一般不会觉得白种人性感,但Steve是个例外。也许是因为他的样貌,也许是因为他的沉默。

   他的沉默当然也会显得有些孤傲。不过,我却丝毫不反感。因为我相信,这孤傲是生在他血液里的,而不是专门做出来给我看的。

   午后的阳光很快晒到他额头上,几滴汗水晶莹剔透。可我却觉得很寒冷,身上一件衬衫似乎无法抵挡强劲的空调。

   我偷视他身上的T恤衫,心中疑惑他何以衣着如此单薄却还热得出汗。

   时间似乎过的非常缓慢。当一个人做着他毫不关心结果的事情时,这种情况就再普通不过了。

   突然间,楼道里又响起熟悉的喷嚏声。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我为我的振奋而不安,更为片刻前的倦怠而羞愧。这份工作不但让我丰衣足食,还让我小有积蓄。我不该对它抱有厌倦之情。

   阿文转眼间跨进屋来。

   他告诉我们,罗教授的一位学生下个月就要毕业了,大家决定今天下午开个派对,为他送行。

   这种情况不比平常,如果仍不参加,未免显得不近人情。Steve也不好意思推托,只说要忙完手里的活再去。他随即又补充说,也许冬可以立刻去帮帮组织者们的忙。

   其实我和组织者的关系也没有密切到哪里去。但阿文的眼神里似乎多了一丝光芒。我便不忍推托了。

   我们走出实验室来,阿文似乎很开心。他告诉我,他的任务是采购。他叫我和他同去。

   我们坐进他的丰田车。尽管才六月出头,车子在停车场里晒了一中午,里面比蒸笼有过之而无不及。坐在如此闷热的车里,谁又能相信,不过在一个多月之前,路边还看得到积雪呢?

   我拼命摇下窗。阿文索性脱掉衬衫。他身上的T恤有些紧了,清晰地勾勒出肩背的轮廓。

    我把目光移向窗外,偌大的停车场,密密地停满了各色的车辆,不知哪辆车的反光镜把阳光反射过来,刺得我有些睁不开眼睛。

   汽车慢慢启动,一丝风透进车窗来,爽透心肺的感觉。

   我们要去的超市在城市的另一头。吃的用的应有尽有,价格也较学校附近的商店便宜。由于距离很远,我还未曾去过。

   汽车很快就驶出校园,路边不见了整齐的校舍,取而代之的是茂密的灌木林,纷乱的枝杈一片葱绿,似乎从未被人开垦过一样。

   豁然间,灌木林换做蓝天白云。汽车驶上一座宽阔的桥梁,桥下河面异常开阔,若不是向天边蜿蜒而去,看不见尽头,我几乎要把它当作湖了。

   “这是一条河吗?好宽哪!”我惊叹。

   “你从没来过这里吗?这可是安娜堡最美的地方了!”

    “没来过。也没听说过。不过这里真美。”

   “不如,我们在河边停一停吧,反正时间还早。”阿文把车子开离主路,停在河边的一个小停车场里。

   午后的太阳愈发的慵懒。河水缓缓地流动,一群鸭子躲在树荫下,啄食着鹅卵石间的泥沙。

   我们坐在河边的长椅上,看着树影在水面晃动。一群雁,试探着向我们围拢过来,想必是在期望我们掏出面包或饼干来饲喂它们。

   “你喜欢这里吗?”他突然发问,“我是说美国。”

   “不喜欢。”我有些措手不及。稍加思量,我还是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不想在这慵懒的环境里多费心机。

   “为什么呢?”他应该是在问我,听上去却仿佛在自言自语。

   “这里天气太冷,而且也很寂寞。”

   “想回北京去吗?”

   “想。但不能。”

   “哦,为什么呢?”

   “不想让家里人失望。”

   “我也是。”

   “你也想回台湾么?”

   “不,我不想。我是说我也不想让家人失望。”

   我有些诧异。可是似乎没力气追问。都怪这午后的阳光,仿佛吸去了我浑身的能量。

   我们沉默了许久。

    “我家人想我回台湾。”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想我结婚生子,继承祖业。”

   我又变得无力了。无力移动舌头或是嘴唇。微微一丝风从河面上吹来,带着些许水草的清香。

   “可我还没有女朋友。我也不想结婚。”

   我不知他为什么补充了这一句。我并没问什么。我的心思正在悄悄溜掉。

   也许,每个人最终都要结婚吧。阿澜就曾经在日记里写到:“辉是一定会结婚的,所以我没有未来。”

    可辉到底是不是结婚了呢?和那个叫做梅的女孩么?如果是的,那么现在,他们的孩子也已经长大了吧。而阿澜又在哪里呢?此时此刻,也就是他日记中写到的“未来”,他到底拥有些什么呢?

    结婚。一个奇妙的字眼。记得童年的时候,我也曾经憧憬过的。片刻前,好像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现在却突然就在眼前了。

    比如伟吧,他也许已经和于佳慧结婚了吧?多半不会,他们都还没有毕业。伟的专科只需三年,于佳慧原本比我们早一界,今年夏天,再过一个多月,他们就都毕业了。

    他们会不会马上就要结婚了呢?

    野鸭纷纷跳到水里,溅起的水花搅乱了我的思绪。我转头去看鸭子,却碰上阿文的目光,似乎有些黯淡。也许是这树荫的缘故,阳光毕竟是太强烈了。

    阿文随即把头转向鸭群。也许是扭得急了,被阳光晒得微红的脖颈上微微跳起一条青筋。

    我的目光于是有些肆无忌弹了。如同我的手臂,似乎不经意地搭上阿文的肩。

    那T恤果然有些小了,摸上去很光滑很平整。

    他浑身似乎僵硬了,每块肌肉,每根毛发。

    但他的体温却灼着我的手。

    我收回手臂。转头去看水面的树影,它们已经延伸了许多,快到河中央了。

   “我们走吧,好像很晚了。”阿文舒展一下臂膀,仿佛他肩上的肌肉已经紧张劳累了很久,此刻已然麻木了似的。

   “我教你开车好吗?这样你以后可以经常到这里来。”他突然补充了一句。

   我不置可否,只有对着他微笑。

    学习开车,对我当然是求之不得,尽管我的存款很微薄,无力购买最破旧的二手车。

   我从沙滩上拾起一块扁平的石子,让它从水面上蹦跳而过。阿文也效仿我的样子。可他似乎仍然有些心不在焉,那块石子一头扎到水里便消失了。

   就如同上中学时一样。那时,我和伟时常徘徊在护城河边,他手中的石块在水面连续跳动很多次,而我的却总是一下子就沉入水底了。

   不过,我的石子却往往激起更大的涟漪,一圈圈扩散开来,把伟刚刚创造的那一串秀气的水纹撑破了,挤散了。

   或者说,混在一起了,分不开了。

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2:40

8

   那晚的聚会就在我们平时开例会的实验室里进行。出乎我的意料,罗教授并没有参加。

   从平时罗教授与大家说笑的情形来看,他是无论如何不该错过如此重大的聚会的。自己的学生获得博士学位,怎么说也要花费四五年的心血。不过又要缺少一个做科研的主力,他心里恐怕也会有些遗憾呢。

    美国大学的教授,最主要的任务其实不是授课,而是科研。不论他课讲得多烂,只要科研做得好,手里握着大把的经费,就可稳坐教授的宝座,直到生为终身教授。而科研呢,自然是教授来指导博士生们完成了。所以教授与博士生的关系,其实就是老板与雇员的关系。教授就是老板,也是商人,写报告拉来科研经费,就好比谈成一笔生意。而博士生呢,就是真正从事生产的“工人”,“工资”,也就是奖学金,多半是从教授经费里获得的。对于教授而言,培养一个博士生就如同培养一名员工——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顺手。而博士生总归是要拿到学位毕业的,毕业了就不能再帮助老板做科研。所以很多教授并不希望自己的博士生早毕业,更有甚者,会在暗中做手脚,拖延学生毕业的时间。

   不过罗教授倒是性情和善,处处都是要为学生着想的。所以这毕业聚会他居然缺席,我难免要疑惑了。

   然而他的研究生们却对此丝毫也不意外。他们嬉笑着放肆地拿导师和师母说笑,散布出许多关于罗教授怕老婆,下班一贯立刻回家的故事。我将信将疑。

    其实这种聚会真的没什么意思。

   即将毕业的男生身材瘦小,皮肤出奇的黑,口齿也特别不清,让我联想起台湾中央山脉上居住的原住民。

   这位瘦小的“原住民”想必就是我在报纸上读到过的“台独分子”吧,因为我曾听见有洋人问他是不是Chinese(中国人),他回答不是Chinese,是Taiwanese。这种答法和罗教授的其他台湾学生不同,遇到类似的问题,他们往往会回答是中国人,不过来自台湾,或在台湾长大。

   想必台湾的外省人并不占大多数,如何到了罗教授的实验室就成了主流?可能因为罗教授本人是“外省人”吧。

   很奇怪的,人总喜欢分成群体,可以以肤色分,以语言分,以口音分,以地理位置分,以年代分。记得小时候看的《小人国》里,两个小人国之间发生了战争,原因就是一个国家的人打鸡蛋时总是从大的一头开始,而另一国人则是由小的一头开始。那时我疑惑的并不是为什么要为了这点小事打仗,而是如果从任何一头打破鸡蛋,那么怎样用两个拇指干净利索地把鸡蛋掰开呢?

    就象母亲做的那样。母亲总是从中间敲破鸡蛋,然后用两个拇指轻盈地把蛋分开来,透亮的蛋清和浑圆的蛋黄就完完整整地落到碗里了。

   不知道“原住民”是如何打鸡蛋的?那外省人呢?

   阿澜呢?还有辉?他们打蛋的方式相同么?辉,他到底选择了哪一种方式呢?我呢?我应该选择哪一种方式呢?

   我的手很笨,经常会把蛋搞得支离破碎,手指上沾满蛋清和蛋黄,粘粘的有点儿象鼻涕。

   也许是因为族群不同的原因,也许还有其他原因,反正“原住民”在这群台湾人里总有些被孤立。我可以从他们平时同他谈话的表情中感觉到。

    虽然其貌不扬,形单影孤,这“原著民”却很有本事,在新竹的清华大学(台湾人称之为清大)找到了助理教授的差事。

   这确实应算作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在台湾找到教授的差事似乎不见得比在美国容易多少。一来是台湾大学本来就少,二来是如今台湾教授的薪水也很高了。如果工资不差的话,谁不愿意回故乡生活呢?

   如此好的一件事,最终还是弄得悲伤起来,一群男生喝了些酒便开始涕泪交流,仿佛每个人都是那要与大家离别的人。

   也许,每个人都想做那与大家离别的人吧。

   阿文也有些醉了,他也落了些泪,不过我知道他心里并不羡慕那将要离开的人。因为几个小时之前,就在那阳光明媚的河畔,他曾经告诉过我,他不想回台湾。

    他不想结婚生子,继承祖业。然而,他为什么不想结婚呢?难道,对于一个英俊而浪漫的年轻人,婚姻不值得憧憬么?

    但这又与我有什么干系呢?我想我也有些醉了,因为我的心情也莫名其妙地忧郁起来,不过我却未曾流泪。

   晚会结束的时候,我和阿文并肩从教学楼里走出来。夜风里夹带着一种春天特有的味道。

   又是这令我留恋的春的气息,记忆里似乎寻得到它的踪影。到底是何时何地呢?我曾经闻到并喜爱上这股味道?

    阿文却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他讲话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象重感冒病人了。

   他问我为什么一直沉默着。

   我回答因为我在琢磨一个问题。

   他问我什么问题。

   我告诉他是打鸡蛋的问题,我把《小人国》的故事讲给他听。

   他笑了,两排整齐的牙齿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洁白。

   我突然想起卧佛寺的夜。空气中似乎弥漫着同样的味道。

   阿文仍笑着。他迈着懒散的脚步,衬衫的衣角被夜风吹得哗哗作响。

   我陪他一起走回他的宿舍。

   在他宿舍的门前,我和他道别。他睡眼惺忪地说要开车送我回家,我连忙拒绝,匆匆扭过头,开始我漫长的步行。

   到家至少还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吧。

    我独自一人走上柏油马路,也许是夜深的缘故,路上没有任何汽车经过,路边的灌木丛里蛐蛐儿叫得很嘹亮。它们的世界正生机勃勃。

   没有路灯,多亏天上的一轮明月,路在我眼前清晰地延伸。

   我走了大概不到二十分钟的样子,面前突然闪出两束车灯,在漆黑的夜里,那灯光看上去特别耀眼。

   灯光逐渐靠近,我可以清晰地听到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了。

   车子驶近我时明显降低了速度,最终停在我前方五六米远的地方。

   车子顶端突然闪烁起耀眼的霓虹。原来是一辆警车,车里的扬声器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我却没听懂那吼叫的内容。立时间,初夏夜的浪漫一扫而光,我内心升起一阵恐惧,不禁停住脚步。

   喊叫声重复了几遍,我终于听懂了,是叫我趴在地上,把双手放在脑后。

   我更加惊慌了,心想是不是应该立刻向灌木丛里逃走。

   可此时双腿已在微微颤抖,逃跑的动作绝不会敏捷。倒是曲膝,趴下,把手放在脑后的动作更顺理成章。

   我于是趴在地上了。就象以前在好莱坞电影里看到过的那样。

   我的鼻尖顶着地上的一片落叶。那上面积了些露水,凉冰冰的。

   冰凉的露水令我清醒。我并非罪犯,为何要逃掉呢?

   但警察为何要拦截我呢?莫非……莫非他们得知我在中国楼打黑工的事情了?可这是好几个月以前的事了,难道也会秋后算账么?

   不过,算账又如何呢?遣送我回国么?如果不叫我出钱买机票,那么未尝不可。

   我这样趴着,似乎过了一个世纪。

    终于,我听见皮靴与路面敲击的声音。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

    我想一定有支手枪正指向我的后脑,背后不禁升起一丝寒意。

    那警官命令我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但必须始终把手放在脑后。我简直惶恐到了极点,起身的动作笨拙不堪。

    我终于见到那警官了。

    他的面貌同音色一样年轻。他个头不高,身体很结实但丝毫也不显臃肿。他的嘴唇紧紧抿着,手里果然握着一支枪,始终指向我。

    他没有戴帽子,一头短发散乱地反射着月光。他一身黑色的警服在夜幕里很有隐蔽的效果,只是腰间宽阔的皮带上有些金属样的东西和左胸上佩戴的徽章在月光下闪烁着。

    他腿上的警裤紧绷着,在小腹下方隐约勒出几条横纹,他迈动腿的时候,那几条纹路上下涌动着,有些象月光下荡漾在湖面的波纹了。

    他拧亮另一只手中握的电筒。

    手电的光芒很刺眼,我微闭起眼睛,双手仍老实地放在脑后。

    我只穿了一件不很肥的衬衫,和一条贴身的牛仔裤。我想,他应该不难看出我身上并没有隐藏任何武器。

    他于是熄灭了手电,他原本紧张的目光也变得松弛了,不过,他的手枪却仍旧指向我。

   我只好继续把双手背在脑后。

   他绕到我背后。他的手开始在我身上摸索。

   他的动作很仔细,一只手从肩头开始,经过腰,从大腿一直滑到脚踝。他并没有如何用力,手掌却始终紧贴着我的牛仔裤。我似乎感觉到那掌心的温热了。

   空气中已经弥漫了古龙水的味道。

   他终于开始对我发问。他问我为什么这么晚独自在马路上行走。

   我告诉他我只不过正在回家的路上。我是密大的学生,我没有汽车。

   我回答得很是惶恐。所以难免会词不达意。不过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解释。他轻轻拍拍我的肩膀,伸手指指前面的警车,随即告诉我他可以送我回家。

   我不知道这是建议还是命令。我只有点头表示同意。

   车里还坐着另外一位警官,看上去至少有四五十岁了,头秃了不少,身材很臃肿。

   胖警官告诉我,在美国很少有人会在深夜独自在公路上行走。所以难免会觉得我可疑。他还奉劝我以后不要这样,因为这是非常不安全的。那年轻的警官再也没有和我说什么。然而后视镜里,我却看到他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

   汽车毕竟远快过步行,也就是不到五分钟的样子,警车已经停在我住处门前。

   十分钟后,我已倒在地下室自己的床上。我原本以为,以我此时的疲惫,应该立刻就会睡着了。我却没料到,这一夜我无法入眠。

   那盘具有催眠效果的录音带自从搬了家就再也找不到了。

   也许是天热的缘故。我心里总萦绕着一鼓躁动。

   我的双腿微微感到酥麻,特别是被那年轻警官触摸过的地方。

   我于是跳进浴缸,拧开水龙头。冰凉的水从莲蓬头里喷射出来。我连着打了几个寒颤。我想大叫,最终还是忍住了。

   我擦干身体,躺回床上。思绪仿佛是一片落叶,随着风没有目的地飘荡。

   如果我果真是罪犯,那年轻的警察,会不会偷偷把我放掉呢?

   我为我的愚昧而羞愧。我并非澜,我也不曾遇到辉。

   在这遥远的异乡,我又如何能够遇到辉呢?

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2:56

9

   阿文真的开始教我开车了。

   刚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丝毫没有当真。可第二天他便找上我,一脸正经地要收我为徒。

   我练习开车的时间定在每天晚上。他从中国楼下班以后,开车到STEVE的实验室把我接走。

   实验室的工作其实丝毫也不辛苦,绝对不需要做到晚上十点。但那里有一台基本上由我支配的电脑。而晚上Steve很少留在实验室自习。也许他根本不需要经常自习。将要毕业的博士生只需完成论文,不需修课。我了解他的实验进度,还没到可以开始着手撰写论文的地步,所以离开了这间实验室,他似乎就应该无事可做了。

   或者说,他就有时间做他真正想做的事情了。每天下午五点,他准时离开这些庞大笨拙的金属支架时,总一丝不苟地梳理他柔软的宗发,仿佛去赴约会般,似乎一天的生活,从此刻才刚刚开始。

   所以每到夜晚,这间实验室就被我独自占领了。在这间不太大并且有些凌乱的房间里,我自由自在。这里远胜过公共机房或自习教室,因为在那些地方,我不能大声喧哗,也不愿别人大声喧哗。在这里我不用顾忌这些。

   我在这里自习,完成各个科目的作业,使用电脑编辑实验报告。任务完成以后,如果时间还富裕,我有时也会上上网。当时我能够找到的中文网站不多。我时常猜测,我在中国的同学们何时才会开始使用电子邮件呢?也许他们已经开始使用了,我只是不知道而已。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和他们失去了联络。

   记得在清华上过两门与电脑有关的课程,第一门叫做《计算机文化》,主要是在主楼后厅的地下计算机房,用486的机器练习打字;而第二门课是《FORTRAN77》,正二八经的编程课,也不过是用几台貌似中华学习机的屏幕联接成的最原始的UNIX系统来完成。而密西根的工学院里,公共机房却是随处可见的,机房里制备的都是高速的PC机,操作系统也是最新的Win95。还有一些机房里是一色的SUN工作台,20寸的大显示屏,地地道道的UNIX系统。而除了机房以外,在每间办公室,每个图书馆,甚至在学生宿舍的活动室里,都安装着连接着互联网的电脑。仔细想来,离开清华不到半年,半年不至于有什么翻天覆地的改变,照此说来,清华的电脑设备是无论如何不能和这里相提并论了。

   然而,每当听到“大学”二字,我脑海里呈现的,仍是那方方正正带着围墙的校园,那晚间灯火通明的宿舍楼,还有三教四教门前密密麻麻排列着的自行车。这密大工学院厚实的实验楼,极缺少窗户的墙壁,走廊里洁净反光的地板,还有那些随处可见的电脑,却无论如何都无法给我学校的感觉,反倒象是一个公司,很发达很先进的公司,我们都是公司的员工,表面上衣冠楚楚,实际上不过是为了生存在挣扎罢了。

   

   阿文总是带我到校园里一个很大却很偏僻的停车场练习开车。这个停车场和教学区相距甚远,白天有校车往返其间,多半是学校的员工在使用,所以过了下班时间就变得特别空旷。

    停车场坐落在校园的最东侧,我和阿文把它称作“东大停车场”,后来简称“东大”。

   我告诉阿文,清华也有一个“东大”,但不是停车场,而是运动场。

   阿文笑着说“东大”一定是我在“清大”最留恋的地方吧。

   我疑惑地扬起眉头。

   他解释说,他最留恋大学母校的运动场,只有在那里,他才最愉快,最尽兴,丝毫没有压力。他说他最热衷的体育运动是足球。

   我突然想起我并不知道阿文的母校是哪所学校。甚至不知道它在台湾还是在美国。

   我不好意思问。我担心他曾经告诉过我,我却未曾留意。我的记忆一向是不可靠的。

   我开始搜索自己对大学操场的印象。这个印象对我丝毫也不友好。我不经常从事体育运动,尤其是类似足球或篮球一类的剧烈运动。没有哪个操场上记录过我的骄傲。

   可此时,我果真有些留恋清华的“东大”了。

   我和伟曾经在晚自习的间歇在那里散步。仅一次而已。我们评论着夜色里练习长跑的身影。有个身影的姿势尤其怪异,我们特意等在跑道边,那人近了,才看出他原来在练习竞走。

   年迈的丰田车在我的控制下摇摇摆摆地围着“东大”兜着圈子。车子拐弯时夸张地扭动,我不由得想起那练习竞走的人在夜幕下怪异的身影。原来开车这件事远比看上去复杂。

   “东大”停车场的路灯其实并不昏暗。只是架得过高了,总给人飘忽不定的感觉。而这感觉更被四周的寂静和漆黑加强了,“东大”毕竟偏僻了些,周围是茂密的灌木林,从这里看不到校园的灯光。

   路灯透过车窗,照耀在阿文奶白色的衬衫上,竟反射出些许幽蓝色的光芒。

   天气很热,他把领结和马甲脱掉了。

   后来,连衬衫也穿不住了。他所有的T恤似乎都有些嫌小了,紧紧蹦在身上。从他身上饱满的肌肉可以看出,他从小到大的确没少参加体育锻炼。

   他腿上的黑色西裤似乎有些过于合体,腰和大腿处都紧贴着皮肤,使我想起那深夜里为我搜身的年轻警官来。

   车里弥漫着中国楼的味道。这是与古龙水完全不同的一种“香”。然而很奇妙的,在某些时候,某些场合,它却能起到与古龙水类似的作用,同样撩拨起人的欲望来。

   也许是食欲也说不准。我已经很久没吃过中国楼的大锅饭了。

   阿文并非一位严师。我自然不是高徒。我想我是有足够的理由为路试而紧张的,日期越近,心情就越是紧张。

   其实美国各个州的路试规则是不同的,而密西根州的规定绝不能算是严格——在州政府办事处秘书的监督下,在居民区里绕些个圈子,在马路边停一停车,再到限速稍微高些的Local(本地公路)上跑跑就算完事,连高速公路都是无需上的。我曾听说过有的州考试规则极其繁琐,要考倒车,平行停车,高速公路自然也少不了。然而更令我紧张的,是听说不久密西根州也会实施类似的制度。以我的实力,最好抓紧时机,赶在修改规则前考到驾照。

   路试的那天我格外谨慎。而我的考官却似乎特别的意兴阑珊,她打着哈欠让我在居民区里兜了一个小圈,随即叫我把车开回州办事处。

   我本以为自己犯了什么严重的错误,以至于令考官为自己的生命担心,而提前把考试结束了。

   但我的确严格地在每一个STOPSIGN(停车牌)前把车停稳,不曾逾越白线半尺。而且,我始终把时速保持在二十到二十五英里之间。我们一直在居民区里兜圈,我根本没有机会开限速更高的路线。想到这里,我愈发的沮丧。

   可她却若无其事地告诉我,路试顺利地通过了。

    我想我是幸运的。我着实惊喜万分。

   我路试的时候,阿文等在州办事处。他看到我们这么快回来,脸上的表情仿佛已经在安慰我了。我迫不及待地向他汇报了好消息。他看上去简直比我还高兴。他问我感想如何,我告诉他我为我们仍旧是朋友而开心。

   他惊异地扬起眉,我连忙解释说听别人讲很多夫妻都是在教学开车的过程中关系恶化的。而我们却自始至终都很开心。

   我深知自始至终都开心的原因——阿文并不想做一位严师。他从未责备过我。我很有自知之明,我在学车时的愚笨绝不亚于任何人。我曾两次把油门当作刹车。幸运的是不曾造成任何恶劣的后果。

   听到我的解释,他两腮微红。

    我并非有意把我和他比作夫妻。这个解释脱口而出,丝毫没有经过大脑。我连忙牵强的哈哈大笑。听上去一定尴尬极了。

    我们离开车管所,到附近的一家麦当劳吃午餐。

    我很少在馆子里吃饭,快餐店也一样。但今天例外,因为我们需要庆祝一下。庆祝我这个笨学生居然也能拿到驾照。

    我终于拿到驾照了。我完成了到美国需要完成的第一课。然而我没有钱,不知何年何月,我才会拥有自己的汽车。

    这家麦当劳的生意并不怎么红火。虽是午餐时间,来往的客人竟也寥寥无几。一个胖胖的黑皮肤半大孩子正懒洋洋地扫地,另外一个高个子的白皮肤少年头上带着耳机,时不时无聊地扫一眼墙上挂的电视屏,等待着DRIVETHROUGH(开车外卖)的顾客光顾。

    这里的热闹程度和北京王府井的麦当劳简直是大相径庭。

    我和阿文占据了一张墙角的小桌子。

    没过多久,我们面前就只剩下两张黄色的包装纸,一只油腻腻的装薯条用的红色空盒子,和两杯喝了一半的美年达。

    我暗暗打了一个嗝,鼻腔里立刻充满了酸黄瓜,西红柿酱和桔子汽水的味道。正午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我肩膀上,我有些昏昏欲睡了。

    阿文突然开口。他说我以后可以每天搭他的车,如果觉得不好意思,干脆就由我来开,做他的司机。

    我微笑着点头,可心里并没有这样打算。我已经欠了他很多人情,不想欠更多了。

    扫地的胖黑孩磨磨蹭蹭地从我们身边经过。他笨拙地弯着腰,一副很吃力的样子。

    我记得几分钟前他还在懒散着。

    我抬起头环顾四周。一个身穿蓝衬衫打黑领结的经理模样的中年男人,此时正出现在柜台后面。

    那头带耳机的男孩正叽哩咕噜对着麦克风讲些什么。他头顶上的电视银屏里出现一辆高大的吉普车。其实吉普车本身很普通,可能是因为装了四个异常巨大的轮子,使整个车子都显得高大起来。

    我把目光转向阿文。他也正把目光转向我。

    “老板来了。”我们四目突然相对。我内心突然感到一阵慌乱,觉得似乎必须要说点什么似的。

    “应该是吧,穿得这么好笑”他连忙回答。

    “为什么好笑?”我明知故问。

    “打领结的样子。”

    “是吗?不过你打领结的样子很精神。”我并非刻意赞美阿文。他身着中国楼制服的样子滑过脑海,我脱口而出。

    “我何时打领结?你是说中国楼的衣服?你喜欢我穿那套衣服的样子?”他问得很暧昧。我连忙扭转话题:

    “他一定特高兴”。我对阿文眨眨眼。

    “谁?”

    “带耳机的。老板出现的时候,正好有客人来,不用闲着。”

    “他也挺聪明嘛,不是也找到事情做了?”阿文斜一眼扫地的胖男孩。

    “他聪明吗?动作太大了吧?我担心他的裤子会撑破。”

    “是喔!这屁股真的有够大。我们黄种人哪里见过屁股畸形得像一支梨?哈哈!”

    阿文笑了,我也跟着笑起来,笑得很放肆。我们放肆地对身边的异族进行着歧视。

    然而又如何定义异族呢?用肤色么?如果只剩下我和阿文,就一定没有歧视了么?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我使用简化字,他却使用繁体字;我把“和”字念做“河”,他却把“和”字念做“汉”。

    况且,在罗教授的实验室里,“原住民”也曾遭到歧视呢。

    我突然意识到,我似乎仍然在盼望着遇到我的同类。而阿文呢?他可以算作我的同类么?

    伟呢?他总该算作我的同类了吧?也许吧。我没什么把握。他和于佳慧怎样了?是不是快要结婚了?

    我顿时觉得无聊起来。我连忙继续放肆地笑,好让自己再回到刚才那有点卑鄙的欢乐气氛中。

    我和阿文毕竟在用只有我们自己明白的语言交谈。这是我们的特权。我很早就盼望能够和谁用旁人听不懂的语言交谈。

    在清华时,我们宿舍的同学来自五湖四海,每每有老乡来访,室友们便操起方言,侃侃而谈。谈到兴起便纵声大笑。而我却几乎完全听不懂他们交谈的内容。

    有时他们笑得突如其来,我于是连忙检查一下自己的着装,比如裤子的拉链是否拉紧之类。

    我多半是自作多情。

    我曾恼怒他们拥有这样的特权。我的方言就是普通话,所以我似乎没有办法隐藏什么秘密。不过,我也不经常有同学来访。特别是伟认识佳慧以后。

    那黑皮肤的胖男孩就不若我这般自作多情。我和阿文虽然笑得嚣张,他却完全无动于衷。我突然觉得有些内疚,于是提议离开这家快餐店。

    阿文建议我来开车。他一脸兴奋地说: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专职司机了。

    我不想扫他的兴。我发动年迈的丰田,把它缓缓驶出麦当劳空旷的停车场。

    车子如烤箱般闷热。与一个月前不同的是,如今吹进车窗的风也热乎乎的。

    至少阿文不再打喷嚏了。我想,春天大概已经结束了。

    中午街上的车子多了不少,应该都是出来吃午饭的人。我们的丰田静静地停在一长队汽车的后面,等待着十字路口的交通灯由红变绿。

    尖锐的刹车声突然在背后响起,紧接着,什么东西重重地撞在丰田车的尾部。我从座位上被抛起,立刻又被保险带拽回来,脖子被勒得生疼。

    我和阿文齐声大叫。我们跳下车,后面一辆巨大的吉普俨然正亲吻着丰田的“屁股”。

    正是在麦当劳电视屏幕里看到的那辆吉普。

    丰田年迈的屁股歪歪扭扭地凹陷了进去,后备箱的盖子也高高弹起。吉普虽没有严重变形,但前车灯已经彻底粉碎了。

    吉普里跳出一个气势汹汹的黑女人。她头发编织成无数条细小的辫子,油腻腻地贴在额头上。她嘴边有一条鲜红的印记,一直延伸到耳垂附近。

    看上去似乎是口红留下的痕迹,我猜测那不是口红而是西红柿酱,因为她也刚刚从那家麦当劳买过外卖。

    无论她是正在涂口红,又或是在吃蘸了西红柿酱的薯条,反正错不在我。我于是理直气壮,做好吵架的准备。

    那女人开口说话,却丝毫没有我所想象的气势。她的声音温柔而惶恐。她连声道歉,然后哭丧着脸说,这下她的汽车保险又要涨了。

    她也许只是有些着急,从未曾气势汹汹。我突然有些蔑视自己了。

    我们互留了对方的电话,驾照,和汽车保险号码。没有等到警察来,我们便准备各自开车离开。两辆车子虽然都有所损坏,可似乎并不影响驾驶。

    没想到,我的驾照在通过路试的第一天就派上了用场。可那只不过是一张临时证明我拥有驾照的纸,那真正的驾照——印着我照片的小塑料片,要到一个月后才会寄来。

    我又看一眼被撞烂的车尾,心里不禁内疚起来。毕竟,阿文的车是在我手里被撞的。如果我的技术熟练些,说不定可以避开这起意外,我原本距离前面的车子还有一段距离,如果我一直注视着后视镜,或许可以及时把车拐进路边的加油站里去。对于开车这当事情,我毕竟还是很没有经验的。

    我站在车门前犹豫是否应该把钥匙交给阿文。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内疚。他走到我身边,边安慰我边替我拉开车门。他说车是保了险的,况且错不在我们,自然应该有人陪。

    他拉开车门时将另一只手按在我的肩头。我的肩虽不窄,却不如何饱满,他应该很容易就摸到肩头突兀的骨骼了。

    原来他的个头还比我高些。他把手放在我肩头的动作显得很自然。

    我惊讶为什么以前没有发现他比我高。也许是因为他的笑容看起来很年轻吧。我甚至一直觉得他比我小着很多岁,但此刻他却做着大人的动作,安慰如孩子般不安的我。

    然而车毕竟是损坏了。我想我还是应该做些什么。我能够做些什么呢?

猫瞳 发表于 2009-2-10 03:13:10

10

    阿文同保险公司通了电话,得到的答复绝对出乎我们的预料——由于阿文没有为丰田车购买“碰撞保险”,不但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阿文的损失,就连事故责任方——那口边抹着西红柿酱的黑女人——也同样无需赔偿!

    哪里会有这样的道理?撞坏别人的车子不需要赔钱?难道责任在被撞的人么?谁怪你没有购买“碰撞保险”?这好比你忘记锁门而家被盗了,盗贼就没有责任,谁让你没有锁门呢!

    我和阿文一同去见了密西根大学法律咨询处的实习律师。律师和颜悦色地向我们解释,密西根州要求每位车主购买“无过失保险”,车主在购买此种保险之后,对任何自己的汽车对别人的车辆所造成的损害都不再承担责任。责任的确应该由被撞者本人承担,如果您认为您的车很珍贵,那么您就有责任掏钱为它买昂贵的碰撞保险。

    那律师说完这番话,摊开双手表示无可奈何。我和阿文只好心灰意冷地离开。

    我对阿文说,一定是保险公司同州政府暗中勾结,制定出了此等不合理的法律来。

    我其实丝毫不了解法律,却对法律这两个字有着顽固的反感。尤其是交通法。童年时,父亲用自行车带我上学,令我在学校整日抬不起头来。而我又有什么过错呢?父亲又有什么过错呢?我难道不该痛恨交通法规么?

    阿文对我的话不置可否,他内心的沮丧却难以掩盖。我愈发觉得自责了。我突然对金钱产生了强烈的欲望,这欲望比从中国楼丢掉工作时还强烈许多。

    我要帮助阿文把车修好。

    可我如何帮助他把车修好呢?我去哪儿赚更多的钱来帮他修车呢?

    我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我的确心想事成。事故发生后不久,Steve竟然给我又介绍了一份工作——给他的邻居做家教。

    那天下午STEVE吃力地用扳手扳一个锈住的螺钉,一直没有成功。他停下手稍作休息时,突然问我是否对家教的工作感兴趣。

    他的目光仍旧停留在那颗锈住的螺钉上面。似乎在和那螺钉说话一般。

    他从来不和我闲谈。所以我当时又有些怀疑我的听力。直到他仰起眉毛直视我的眼,把话又重复了一便,我才确认他正同我交谈。

    看到我一脸的茫然,他竟然微微脸红。我原以为他的沉默来自孤傲。但此刻我突然觉得,或许他只不过同我一样的腼腆内向罢了。

    他继续解释说,他的一个邻居是一对非常善良的夫妇。他们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眼看就要升中学了,不巧数学成绩很不理想。那对夫妇很想请STEVE给她补习一下,他也很愿意帮他们这个忙,但由于临近毕业,科研很繁忙,于是就想到了我。

    可在我的印象里,他应该是不如何繁忙的。也许,他需要更多的时间做真正想做的事吧。但什么是他真正想做的事呢?和女朋友一起逛街或是看电影么?从没有女孩来实验室找过她,至少,我从没看到过。

    然而每天下午,当他准时离开实验室时,他总会专注地整理一下头发和衣领。仿佛一天的生活,从此时才真正开始。

    STEVE的眼神带着追问的意思,打断了我片刻的胡思乱想。我连忙点头表示同意。我此时最希望的就是挣钱,而这份工作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他立刻给他的邻居打电话,确认我的工作。

    我刻意走出实验室,在楼道里闲转。我不习惯听别人介绍我,即使是用英语。

    当我再回到实验室的时候,他一脸难堪的表情。我几乎以为这份家教的差事已经吹了。

    他告诉我他的邻居希望先面试我一下。他说这是他没有预料到的。他希望我不要生气。他解释说他的邻居人虽然好,但却没什么见识,其实他所见过的外国学生尤其是中国学生都很优异。

    他的解释反而令我有些难堪了,但我同时也为他思想的细腻而感动。我连忙做出兴奋的样子,仿佛对面试已经胜券在握了。我不停地感谢他帮我找到这个机会,顺便催促他帮我搞定面试的时间。

    第二天我准时到那对夫妇家面试。没想到他们竟然就在校车站旁边,我于是更加渴望得到这份工作了。

    这家先生和太太同时面试我。他们身材庞大臃肿,行动有些迟缓,果然给人善良木纳的印象。面试时我没有见到他们的女儿。

    我的精神显然有些亢奋,语气也出奇地夸张。我把数学的成绩完全归咎于方法,而彻底忽视了天分。为了赢得信任,我不惜用自己举例,滔滔地讲述自己上小学时如何讨厌数学,数学成绩如何差,后来又如何得到一位天才老师的教诲,转而成为数学天才,一路过关斩将,从中国最好的理工科大学到美国知名的工学院。

    其实我的小学时光几乎是在家里度过的。我不记得任何一位数学老师的相貌。我的时间都花在厨房和厕所墙角的杂物堆里。

    不过我的长篇大论显然是打动了那一对善良的美国夫妇。从他们闪闪发光的目光中,我看到了澎湃的希望。

    记得我刚见到他们的时候,还觉得他们的目光很呆滞呢。

    他们欣然同意让我为他们的女儿补习功课,每周六小时,每小时二十元。这个数目令我非常意外。不过,我保持冷静,丝毫没有泄漏内心的狂喜。

    第二天晚上七点半,我准时到那对夫妇家,开始为他们的女儿补课。

    他们的女儿名叫Sunny。她虽然身材如父母般臃肿,眼神里却多了一斯诡异。不过,这多出来的心眼儿显然没在数学方面发挥多少作用。

    这份工作的困难是我所料不及的。上大学时,我轻易便将微积分的题目解释得清清楚楚,所以经常被不少对高等数学怵头的同学围追堵截。但那些同学至少不需要用手指头来计算十以内的加法。

    面对Sunny一双迷茫的大眼睛,我有些无计可施了。

    她正在学习分数。面对着作业题目,她掰弄了十分钟自己的胖手指头,然后得意地告诉我1/2+1/3是2/5。

    我把分数加法的步骤一步一步写清楚,教导她按部就班地计算。

    她于是长时间地停留在第一步——她不知道2乘以3是多少。

    我告诉她是6。

    又经过十分钟,她终于算出5/6。我长出一口气。

    为解决根本问题,我开始勒令她背诵乘法口诀。她居然很不服气,意正严辞地告诉我,在学校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口诀,而且她的老师们不主张死记硬背。

    我坚持我的决定,并且告诉她,一口气不出错背出一到五的口诀,我就奖励她三美元,再背出六到九的口诀,继续奖励三美元。

    她的辩解转而变作讨价还价。我最终把奖励升至五美元,这是我的高限,没想到在这里挣钱还需要投资。

    我想如果她好歹能掌握四则运算的话,将来也许会成为出色的商人。

    第一天剩下的所有时间都用来监督她背诵乘法口诀。

   我回到实验室的时候已经夜里十一点了。我草草完成了作业,正准备离开,阿文开门走了进来,身上仍穿着中国楼的行头。

   从何时开始,他喜欢穿这中国楼的制服了?

   过了春天,他不再花粉过敏,也就不再打喷嚏。所以直到实验室的大门被轻轻推开时,我才突然察觉他的到来。对此我真有些不习惯。

   我朝他微笑,因为我的心情很愉快。毕竟今天是有收获的。

   他的眉头却微微皱着,隐约带了些埋怨的意思。他说自中国楼下班后,已经来找过我两次了,却吃了两次闭门羹。

   我解释说我去做家教了。我心里疑惑起来:难道今晚我们曾经有约?我不敢向他询问,生怕我们真的有约,而又被我忘记了。我对自己的记忆毫不信任,这是很久的事了。

   幸亏家教这件事情也让他提起了兴趣,而暂时把那莫须有的约会忘记了。

    连我也忘记了。我讲给他听Sunny是如何愚笨。形容得未免有些夸张了。

   他被我的形容逗得笑做一团。他弯着腰,光滑的奶白色衬衫在脊背上绷紧了。

   我不禁把手轻轻抚在那衬衫上。他仍在笑着,温暖的背微微振颤。

    我的手轻轻滑过他的背,停留在肩上。他的肩虽然看上去很饱满,但依然还是轻易便摸到那肩头突出的骨骼了。

    他突然歪下头,温热的面颊贴在我手背上。仅仅一秒钟的事情。他匆忙地抬起头,我也顺势抽出手臂。

    我连忙继续讲述Sunny的故事。听上去已没什么好笑,可他还是努力笑着。

    我终于无话可讲了。安静总是令人尴尬的。我问他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家?我惊异地发觉自己已经暴露了自己。如果今晚我们果然有约,那么他现在一定已然知道,我把那约会忘记了。

    他说,你不是答应做我的司机么?怎么第一天就想要旷工了?

    我恍然大悟。还以为只是一句戏言,没想到他竟然又是当真的。

    我连忙微笑着点头。

    我们踏着月光走向他的丰田车。车的尾部仍然凹陷着,后背箱的盖子用铁丝固定住了,好歹不再高高跷起。

    其实,我怎么称得上是他的司机呢?我先开车载着他到我的住处,我下车后,他再独自开车回自己的住处。对他来说,这是很绕远的,他原本住在学校,我却住在好几英里以外。

    而且后来几乎天天如此。不如说他是我的司机,每天送我回家。由我开车,不过是走走形式罢了。

    我真的就欠他更多了。我需不需要还呢?我如何还呢?

    以我的定义,我们甚至算不上是同类。我们并不互相了解。我们甚至从未争吵过。

    我和伟却争吵过很多次。

    但我们分别时却不曾争吵。也许因为那时我正憎恶着他吧。或许是因为我们之间的距离太遥远了——我站在阳台上,他却站在护城河边的路灯下。

    那晚的月色啊,在记忆中显得很苍白了。

    可那晚看得到月色吗?还是落雨了?路灯也是苍白的。我的记忆呀!

    我仍记得,那晚他曾对我挥手,接着他便转身走远了,消失在阑珊的夜色里了。

    北京的夜色在不知不觉中变得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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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漂洋日记》 BY 小杰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