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干面 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
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
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
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

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热干面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

shui3 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热干面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
“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舞、 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

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

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心动李玟 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4_435:}我觉得 人家 ★舞、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
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
看见没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4_435:}
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我猜没那么简单
咋不造谣别人了
{:4_442:}
请勿对号入座
请勿跨省追捕
我闪

★舞、 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

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

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热干面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回复 ★舞、 的帖子

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
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
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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