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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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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7 @7 y; h. z7 \7 S. O6 Z$ Z; ?那好,一个人明明没什么大罪,陪审团全说他有罪...6 y2 ? G$ f: c1 c
( z# F' }4 r8 H8 w+ Y; H这事儿在欧美很少发生,因为人家法律意识好,公民素质高,在中国行么?说不定弄出几条丑闻来....9 ?, M2 c; E; n,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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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觉得,别人的制度再好那也只适用于别人,我们 ...+ F b" x* X; e% Q: J' j$ B9 _
marcwang152 发表于 2009-1-8 00:42  6 w; k! r2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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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明明没什么大罪 大家都看出来就陪审团那几位看不出来 可能吗 ! I8 V% b% S- e1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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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公正的定罪不是法律意识好 公民素质就能搞定的 这样的说法本身就把法律建构在人的个人道德基础上了 那跟现在中国实行的让法官定罪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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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v4 t5 R& \不是说陪审团制度就能完全杜绝冤假错案 但在制度设计上绝对比单一靠法官个人说了算好太多了 法官一个人说了算就有可能暗箱操作有可能受到干扰 而陪审团制度 首先陪审团的人员是随机抽取的人员 所有成员谁都不认识也没有各种涉案的利益关系 再次 各方面利益想干扰法官定罪比干扰陪审团人员定罪要容易 想也知道去走法官个人的关系容易还是走不知道会从那里选出来的12位陪审团人员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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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不是别人专有的制度 为什么好的制度我们不能拿来用 没实践你怎么就肯定这制度不好 至少就我个人的看法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但我很怀疑法官个人是不是公正的 但如果是12位机选的陪审团人员定的 一人说了不算 12个人都说了 那我无话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