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正文,看了大家的回复,估计这一篇是很棒的小说。可惜我没有兴趣看。原因也比较简单,我看过《冲撞》那一篇。那一篇非常的精彩,当然也非常长,相爱的两个人,真的可以说是历经千辛万苦才走到一起,你说连眼睛都失明了,这苦头应该吃足了吧!而且那故事中的两个人,已经不是二十刚出头的毛头小伙了,想来年龄应该在27、8的样子。 7 y g( \2 _; H" j) a z ! F ?/ `/ |. Z2 I所以呢,看着他们吃过了那么多的磨难,终于成了眷属,现在又来写文章折磨他们,很不地道的做法。按说,把故事中的两个主人公换一换名字,也是一篇能让我读得兴高采烈的小说了,但是这样懒惰地延续前篇,我是不忍看我喜欢的那两个主人公再受什么磨难的——就让他们安心快乐地过过日子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