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17:09

《北京四重奏》 BY 小北 【完结】

当我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正在听着由俄罗斯鲍罗丁四重奏小组演出的柴可夫斯基的第一弦乐四重奏。我努力去做一个有格调的人,我想让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变得有格调。我其实非常厌恶生活如止水,总期待着它会发生点儿什么。我曾怀疑这一切真的发生过吗?是的,肯定发生过。在一段无法证明的时间里,我和一个男人、几个女人有过恋情,发生了一些无人证实的故事。而关于这些恋情随时间的流逝,也仅只剩下几点回忆。至今我们之间的过往仍让我恍惚,它是否真实地发生在我的生活里面。我把他们或者她们记录下来,以便丰富我的回忆。

    人在熟睡中可以忘掉一切烦恼,可那些被物质同化了的东西会常常提醒你,在你满怀心事地躺在床上时,会辗转反侧,会浮想连翩,会唏嘘感叹,会黯然神伤。回忆与遗忘,究竟哪一个才是通往幸福的路呢?我一直都不能回答。当这些文字跃然纸上之时,当回忆宛如一部时空穿梭机把我拉回记忆找自己的时候,当年那些泪水真实可信的东西现在想来变得让人难以置信。也许那些就是不能忘却的记忆,那就是我的生活,我应该心安理得地接受它们——陆弈昕

    1

    父亲姓陆,母亲姓丁,他们有一双儿女。哥哥被父亲取名叫陆弈伟,长我六岁。也许是为了公平起见,我随母亲姓氏。丁彤,我很喜欢妈妈给我取的这个名字。一直到我出国前,我才换了名字叫陆弈昕。

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17:22

本帖最后由 猫瞳 于 2009-2-6 05:18 编辑

2

    二十多年前,当父亲开着面包车把母亲和刚出生的我从医院接回家时,哥哥已经戴上红领巾了。说到我们两个的长相,基因遗传的有些极端。我像极父亲,他像极母亲,很多人说我们两个没有相似之处,不相信是亲兄妹。他也总是气我,说我是在他放学的路上从一个垃圾筒里拣来的。骗谁啊,又是垃圾筒的故事,母亲还说他是从垃圾筒里拣来的呢。莫非母亲把我们都生在了垃圾筒里?这事儿一直未向母亲求证,只当笑话。其实如果仔细看,便知道垃圾筒一说显然不成立,毕竟是亲兄妹,眉宇之间总会有相象的地方。哥哥一直很爱护我,我们兄妹之间的感情极好。

    小的时候我经常喊父亲"小陆",后来渐渐长大改口叫他"老陆"。父亲很爱我,甚至是溺爱,印象中哥哥总是说父亲偏心眼。我所想得到的零食和玩具,只要开口,父亲从没有说过一个"不"字。想想我该就是那种蜜罐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可我会悲春思秋,事后乐天派。我一直暗自庆幸投胎找对了人家,要是落得一个平平常常的家庭,我肯定会因为遏制心中无尽的欲望而郁闷致死的。

    印象中,父亲从我上小学开始就不断逼迫我学习大提琴。记得那时候,大提琴竖起来比我还高半头。终于一天我受不了折磨,拿了剪刀把大提琴的琴弦全部剪断,也就是从那以后因为学琴,我和父亲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我一直是个很叛逆的孩子,从小学就喜欢听摇滚乐,在我那些傻逼同学还在见天讨论四大天王中谁比较帅的时候,我却在一边听打口的KURT、METALLICA、BOB,盗版的唐朝和黑豹……作为一个成绩优秀人见人爱的出生于那些甜腻腻的流行歌曲泛滥时期的女孩儿,已经特别不容易了。虽然父亲一直叫嚣着我是因为接触了摇滚乐才开始堕落,但是后来经考证我的生性不羁和特别的性趋向并不是因为接触摇滚乐才滋生的。生活中发生的一切纯属偶然。

    上了高中,我则急功近利,对一切音乐充耳小闻。专心念书,准备如父母所愿考上名牌大学,所以我渐渐远离了摇滚乐,听了数年的所谓激进摇滚,反而连作为一个铁托起码的叛逆精神都不具备了。呵呵,年龄大了,我中规中矩地作人,理理智智地生活,谨慎小心地安排自己的起居,长的不胖不瘦,在人潮人海中肯定是不会让人从后面看着想犯罪,前面看着想自慰那类。我就这么中庸地活着,直到我考上大学。

    在我准备填写高考志愿的时候,哥哥接到了美国西北大学MBA的录取通知书,父亲乐了一个星期。当初背着父母填报名牌大学热门工科专业计算机系,是为了向父母证明他们的女儿并不是一个无所作为的笨孩子。顺利进入了大学校园,没有了高考的压力,一切似乎又恢复到以前的癫狂年代。周围的男生对于一个晚上泡吧白天上课睡觉,经常假装斯文,身材相貌不错,高数考试总不会低于90分的女生还是垂涎三尺的,毕竟这是理工科院校,此种生物绝对算得上是稀有,也许并不罕见。沉沦于男生的巴结与呵护中,乐不思蜀,很多女生因为嫉妒,心生不满,脸上生起红色不明物体,后确诊为粉刺,于是学校小卖部里的姗拉娜开始畅销。尽管这样,我总觉得生活中少了点儿什么。终于一次在酒桌上我对我的胖男友说,我的身体上也许注定要流淌着两种人的液体——男人的和女人的。胖男友并不惊奇,"你绝对是个婚外恋的坚决拥护者!"那天我历史性地喝了三大玻璃瓶燕京清爽,最后好象是被搀回宿舍的。印象中胖男友好象还在我的耳边呢喃道:"我到了加拿大一定回来娶你!"而我的结束语是:"期末英语考试你不许再拉我的卷子……"大一的学习生活过的逍遥自在,期末考试结束我拿到了二等奖学金。

    到了大二一切似乎全变了,增加了几门的专业课,每天上课我开始对着满脸"五线谱"的老教授发呆,看着他在黑板上画着各种各样的电路图,我开始抓狂,想着满黑板的0和1晚上我开始失眠,各门功课和频频而来的大小考试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惶惶不可终日。"考试前夕,大学里的理工生几乎全都一个模样——面呈菜色,两眼通红,手脚冰凉,头脑昏乱,如中风魔,可怜可笑。"如果石康这小子早些把这些话发表供人借鉴,我想就是打死我也不会报考工科专业的。看来我们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苦孩子。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选择理工科对于我来说等于自虐。期中考试结束我竟然出现了一门功课不及格,这让我陷入了苦闷之中。

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17:33

本帖最后由 猫瞳 于 2009-2-6 05:18 编辑

3

    郁闷归郁闷,还是得努力的学呀。

    大二下学期我逐渐适应了专业课的学习,开始努力拓展自己的外交,骨子里或多或少有点崇洋媚外的劣根。在一次私人派对上,我认识了一个在北外学汉语的德国留学生。Silvia是个德国女孩儿却讲不出几句德语,因为她从小生活在美国。我应该算是学校里比较早拥有手机的学生,她要了我的号码之后,就经常给我发:

    "ImissusowhatcanIdo?"

    "SometimesIfeellikeastrandedbird,beatoninvainagainstthewindowpane,afraidofthesnaresinside.ButIfindahaveninyoureyes."

    "Iputpiecesofmyselfupcautiously.feelstarkthoughmirgivingsmakemetatteredroundedges.SomeonecomesandIcrashdown.AndIambackwhereIstart."诸如此类像是圣经般的留言。由于我们各自所在的学校只相隔一条小马路,所以,我们就天天泡在一起,她是个基督徒,同时也是一名女同性爱者,我从她那里生平第一次听到中国是同性爱的天堂。

    喜欢女人纯属个人爱好,喜欢过男人仅限于一次亲吻,再无其它,大多数人认为我的爱情生活是残缺的,可惜的。周遭七大姑八大姨无不赞叹,"看人家彤彤,从不让她妈操心,人家就知道学习,从不招惹是非。"每每听到这些话,我的父亲母亲脸上总是波光粼粼,可我总是暗地泄愤,这话听上去很像我某些机理功能先天发育不良,其实我发育的很好,并且有些男人也许还不如我,因为我的知识绝对不仅仅限制于一分钟内抽插几次可以使女人获得性高潮,如何绞尽脑汁让你的猎物平躺在你身下。

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19:04

4

    从懂事起,我就一直认为死去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所有的凄苦与惨痛都可以在那一刻被哑然停止。面对生活的每一个侧面,我憎恶学院式的装腔作势,做作浮悬,我让自己变得实在。二十岁的我就像一颗被腐蚀的锈迹斑斑的铁钉一样,置身于生活这块随时会糟掉的木板上,我的行为是一种身不由己的狂热,于是我苟同了一位学者所说的"实在的作风"乃是出于以下的信念:"真理能够解决问题,因为真理不是别的而是人对真正的事实和力量的实事求是。"看着人们垂死坚持,把生活顶在头顶上,这让我无地自容,对于站在生活背面的人来说,生活对我而言象是在吃口香糖,有薄荷的、有香蕉的、有咖啡的、有草莓的、有香草的……咬咬嚼嚼,不高兴可以随时吐掉,早就想把那段舔着时间过活的日子,添油加醋地记录下来,看来现在是时候了。当然这要感谢Arleen同志,她使我重新认识了自己。我——幸福与残酷的主人。

    以下是我的简单介绍——

    姓名:丁彤

    性别:女

    身高:一米六八

    体重:四十九公斤

    血型:万能O型

    星座:天秤座

    最喜欢的歌手:窦唯——我的音乐教父;Bjork——我的音乐老娘

    最喜欢的乐队:BLUR

    最喜欢的颜色:希腊蓝、柠檬绿

    最喜欢的地方:北京的胡同儿

    最心爱的人:父亲、母亲

    最享受的事:坐在沙发上,看自己喜欢的书,听自己喜欢的音乐;躺在床上,和心宜的人做爱……

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19:13

5

    公元1997年,那一年我21岁,上大三。这个夏天发生了太多事情,香港回归,好朋友出嫁,一部让我浏览往返的日本电影《情书》。每每看到渡边博子冲着空无一人的山谷大声呼喊时,我就泣不成声,甚至暗暗发誓,这世界上若是有个男孩也如藤井树一样,为我画一幅画,那就算是天涯海角,我也跟定他。而这一年留在我记忆最深处的却是7月7日,我在位于北京城东唐人街的酒吧里认识了那里的DJ——Arleen。第一个让我身体有感觉的"女人",第一个让我灵魂开窍的"女人"。Arleen把那天戏称为"七·七事变",一个仅仅属于我们俩的改变,但这也正是我卑贱幸福的开始。

    还是先说说Arleen吧。我在酒吧第一眼看见她时便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当即觉得我以前所见过的美女是空洞的。Arleen站在DJ台上疯狂地甩动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她个子很高,大概175厘米左右。她有着让所有女人嫉妒让所有男人心动的身材,她拥有着平滑结实的小腹。一身黑色的针织衣裤套在曲线玲珑的身体上,给人带来很多狂想。Arleen是个质地柔软的女人,我喜欢这样的女人,并不丰满的胸部甚至有些低垂,我相信一百人看见她一百个人都会认为她是作小姐的或者根本就是个鸡,漂亮的有些轻浮。当我走上前与她搭讪的时候,一个略带沙哑的嗓音从一个鬼魅的身体里蹿了出来,着实吓了我一大跳。

    Arleen原来是个男人。七年前从南方老家北上,属于北漂一族。她把这几年打工赚来的所有积蓄做了变性手术,据说她只拿掉了香肠般的生殖器和喉结,弄了些硅胶覆盖在并不发达的两块胸肌上,也许是南方男人特有的天生丽质,她是一个省了大价钱做变性手术的男人。哦,也许说他是女人更为尊重她。但是一切并不象改变人称代词一样简单,一个在家被当做顶梁柱的男子竟然付出十几万元的手术费用,在十几个小时以后,变成为了一个女人,活生生地从手术台上跳下来。我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她,她既不像我见过的大多数女人那样活波鲜艳,也不像早早走上社会的女人那样满脸故事。她的脸就像一张素白的纸,什么也不像,只像她自己,简单清晰,如刚刚水洗过后的蓝天。谁也不会想到,若大的北京城,居然藏匿着她这么个尤物,居然让我给撞上了。我不敢相信她曾经是个男人,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她也不再是个男人,我依然愿意用她而不是他来称呼Arleen。尽管我现在已经分不清楚她是真女人,还是假女人了。总之,我一直认为她是我的第一个性交"老婆"。

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21:39

6

    第一次攀谈,Arleen盯了我好一会儿,开口便是:"丁彤,你是一个物质填充的靓妞,男人女人都会对你动心,你是一个可以让人执着地死掉的精灵,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和你做爱。"她奶奶的,她开口第一句话就让我怔在那儿许久,我的神经中枢阻塞,如中霹雷。这是谁啊?!她到底是谁啊?!把我憋了这么多年的心慌和郁闷全给剥开来,把我的五脏六腑全给炸开来。Arleen把我一直要找的感觉一下子揪了出来,让我惊异,让我心喜。

    Arleen在音乐圈内是个很有名气和号召力的人物。来北京生活的十年里,前几年她一直做酒吧的暖场舞蹈演员,脸上画着浓浓的彩妆,抹着闪闪发光的口红,晚上撞见能吓人一跟头。Arleen拎着服装夜以继日地穿梭在北京大大小小的酒吧里。她最喜欢三里屯,酒吧一间紧挨着一间,每逢周末,人们便从城市的各个角落乘着喧闹奢华的不眠之夜走上三里屯之路——一条暧昧的令人眩晕的路。她说在那里她一晚上可以挣到很多钱。前几年她带着自己打工赚来的钱从北京南下到广州,那时广东的优越地理位置使得它成为体味外来音乐的第一触角。从那时候起,她便开始了在广州的艰苦生活。Arleen学的是DJ,她不想再继续做舞蹈演员了,她把DJ当成自己的事业。好的DJ要学习打黑胶、混音,懂得先锋音乐,会编排,把转接做到恰到好处,能够引领音乐潮流。Arleen在广州学习了将近3年的打碟,于是她又回到了这个她一直梦想的城市——北京。

    Arleen的打碟技巧是绝对的高超,像切换、调变、混音等技术在圈中都是所谓大师级别的。在发骚的地下,在噪音实验音乐的现场,她看起来就象一个刚睡醒的孩子,而不是时髦又充满激情的DJ,更没有讲黄色笑话、做反动手式和大喊大叫的本领。我总认为,作为DJ,Arleen是不幸的,作为音乐人,Arleen在这个音乐环境恶俗的城市,是生逢其时,大有用武之地。Arleen是一个非常固执的人,当然她的固执只针对音乐,对音乐以外的生活她好像是很不在意,凑和就是她对生活的原则。而我对生活的原则一直是做自己该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而Arleen改变了我的原则,尽管我不相信有谁能够改变我。现在变成了——爱自己该爱的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我欣然接受了这种改变,尽管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而且我没有过渡期,这让我对Arleen更多了几分信心,而我除音乐以外的生活却开始变得支离破碎。我可以蓬头垢面的上街买早点,一件衣服竟可以穿一个星期,太多的不可思议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和Arleen在一起的日子有白开水、汉堡、方便面、一次性筷子、懒汉衫……有音乐,有营养,有希望,有冲动,我喜欢。自从认识了Arleen,我就很少再回宿舍住,我们同居了。住在三里屯南街阁楼里的日子,每个清晨都能听到从对面那幢被Arleen称为陈旧、破旧、仍旧、依旧的筒子楼里传来的调音声。Arleen的工作室在那里。工作室的后窗对着我寝室的前窗,而这两幢楼之间的马路——寂静的象具死尸横在那里,Arleen说这是他的光明大道,每天我们都在窗口遥望对方一会儿,然后各做各的事。这样的生活持续了整整一个暑假。我很喜欢和她探讨一些有关音乐的东西,因为在她的鼓励下我要做中国最牛逼的女音乐人,而Arleen的确是一个优秀的导师。每天都是从有关音乐的对话开始。

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21:49

7

    "Arleen,问你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吧。"

    "你说吧。"

    "什么是DJ?"

    "现在有个新的说法,有两种人可以被称之为DJ——DiscJorky,唱片骑师——其一是电台的音乐节目主持人,尤其是新音乐的传播者;其二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在舞会上播放唱片的人。"

    "那你是……"

    "又打击我是不是,中国现在还没有几个DJ呢,就是北京的本土DJ也不多,在这个圈里大出风头的主要还是从南方出来的,还有国外的和尙(国外的DJ)。"

    "那你是怎样定义的?"

    "我个人认为DJ的一个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他(她)本人永远要和前卫的、有创造性的音乐为武。要有自己独到的口味,要有丰富的信息,要有对音乐的热爱和痴狂,最主要的还是对音色和节奏的敏感。"

    "看我说了一大堆,那你说什么是DJ呢?"

    "在五分钟前,我一直认为DJ就是迪厅、迪吧里DJ台上那个手拿着麦克风指挥舞池里的人们摇头,挥手,喊一、二、三、四的家伙。而现在我的定义就是——能作到象Arleen一样的,即为DJ。"

    "哈哈——那我Arleen可遇见知音喽!"我们抱在一起大笑了起来……

    我和Arleen相差八年的光景,在她的眼中我们这一代是被物质堆积起来的一代,旁观的一代,自主的一代,但我们骨子里都有一种冲动的情绪。

    "丁彤,你为什么那么完美,完美得让我都不敢碰你……"

    "是嘛?"

    "我爱你,但我——"Arleen跪在我的面前,亲吻我的身体,她是第一个跪在我面前亲吻我的男人,她是第一个跪在我面前亲吻我的女人。

    "别废话了,我去拿些饮料。"我推开Arleen,转身来到厨房,天呐,我的下面居然湿了。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罐可乐,打开,倚着冰箱闭着眼睛大口大口地喝着,我逃了,因为我的身体有感觉——从下到上,从里到外。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不知什么时候,我已在Arleen的怀里,脸贴着她那并不坚实的肩,手抚摸着她那硅胶堆积起来并不丰满的的胸部,好久好久,我们就这样一直抱着,直到太阳升起,直到我们清醒。虽然我和Arleen对音乐的态度有点南辕北辙,但毕竟是两个音乐狂,严重后果就是争吵累了一起加餐,吃饱喝足之后继续我们的音乐大革命,继续我们的身体大战。

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22:00

8

    九八年的六月,"Techno之父"DerrickMay来到北京做打碟的表演,Arleen和她的朋友们接着又找来了更多的圈儿里的同行做表演。有了DerrickMay的到来,北京的Party如火如荼、接连不断,城市宾馆的TheDen、城市宾馆北面的ClubVogue、东单的DD's、五道口的蓝雀……记得Arleen做表演的那天是星期四,听朋友说她早早的就来到了位于朝阳公园东门的BigEasy做准备工作。那天Arleen的精神特好,因为那天我是从学校翻墙而逃去看她的表演的,她很高兴。晚上十点钟RaveParty准时开始,舞客们在Arleen的带动下疯狂地扭动着身体,而我也生平第一次让音乐赤裸裸地抚摸我的身体。BigEasy经历了很少有的通宵狂欢,让人激动不已——到了天亮舞客们还是不肯离去。而我和Arleen却从后门溜回了我们的秘密基地。

    我拽着Arleen的胳膊,兴奋的大叫起来,"太棒了,太完美了!很久没有这么疯了,我好像到了极致,一手拉着你一手触摸着音乐,我愿意生命到此为止。"说着说着,Arleen无奈地笑着从外衣口袋里掏出几板药,那药的名字让我觉得恶心——罗拉。

    "你还吃这个呀?"

    "啊,不然睡不着,每次混完音和从那地回来我都停不下来,只有靠它了。"安眠药被Arleen一片一片挤出药板,发出噼啪噼啪的声音。

    "彤彤,把你身后的那个杯子给我……"

    "你怎么吃这么多呀,这样会出现药物依赖的!"

    "我现在就依赖你和音乐,还有它。"Arleen翘起嘴角微微地笑着说。我表情复杂地看着她,看她仰头把她的依赖用水冲了进去。

    "Arleen,不做音乐了,你会选择什么职业呢?"

    "什么?不做音乐!除非是音乐不要我了,要真有那么一天,我就找个爱我的人结婚,再领养几个孩子。"

    "哈哈——就你呀!我才不信呢!"

    "我只爱音乐和彤彤,如果她们都不要我,那我活着就没什么指望了。我知道某些方面我满足不了你。你喜欢的是女人,而我这样子——"

    "Arleen——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彤彤,只有你和音乐能把我推向极致。"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了呢?"

    "我还有音乐呀!"

    "哦——"

    Arleen的回答让我暂时得到了欣慰,因为我就要离开她,我决定退学,父亲已经在为我办理留学美国的签证。还好有音乐陪她,但我还是迟迟没有跟她说我要离开的事情。因为她爱我。

    一天清晨,睡眼惺忪的我起床时发现,我的门缝里塞着一张纸条,纸上写着:

    彤彤,这是我给你找的资料,你慢慢看吧!我的采样器坏了,哦,还有亚奇说他新搞了一些盘,你帮我去他家拿一下,三点半左右等我电话,就这样吧。还有,门框上有我工作室的钥匙,睡醒后去玩儿玩儿吧,那张贴标签的盘别用,是残的。我爱你。

    1、HipHop:起源于美国黑人,有一种沉重缓慢的节奏。我们现在看到的街头玩滑板、篮球、说唱乐就是HipHop文化的代表,DJ用黑胶唱片搓盘制造出各种声音音效,加上说唱,说一些年轻人自己的问题,反戴的棒球帽和宽松肥大的牛仔裤就是HipHop比较明显的标志。

    2、House:起源于美国底特律,它融合了黑人的放克、灵歌、Disco等元素,创造出一种简单、持续而又低沉的节奏,并有好听的旋律。它被看作是当代舞曲的先导。

    3、Techno:起源于美国底特律,比House更加电子化和强劲,4拍全是重拍,速度高过于140bpm(每分钟140拍)

    4、Drum'n'Bass:速度在160——190bpm,节奏复杂,常见的是第三拍非常高难度,比较前卫。

    Arleen

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22:07

9

    我拿着签证走出美国驻华使馆的签证处,一个人走在路上哭了,我从未感觉倒脚下的柏油马路如此坚硬,每一步踏下去,反作用力直击身体最柔软的部分。想着我和Arleen先是冲动的表白,再是最好的朋友,一起玩音乐,一起谈心,一起生活,拥抱,激情的结合,心灵和一,我们是如此深爱着对方。但这一切将以我的离开而变成回忆,我脑海里永远消失不了的记忆,这是我们最美的故事。

    一个无错误主义者,对事物作出自己的判断是我特有的乐趣。在中世纪人们是享受不到这种乐趣的,也消受不起这种乐趣的——他们由别人来替自己作判断,如上帝和教会,自己是断然不愿照惹这种麻烦的。为了享受到自己对事物作判断的乐趣,于是我便带着知觉逃避自由,去赴一场炽热的约会——与我要了解的有关判断对象的全部事实。Arleen,不幸的成为了我想要捕获的对象。Arleen,在音乐上对我的帮助是无孔不入的,实际上她对我的帮助没给她带来任何好处,只是给她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甚至伤害,但她还是一如既往一心惯之的帮助,这让我汗颜,这让我惭愧。在得知我要离开的消息后,Arleen说话总是颠三倒四的,做事也恍恍惚惚的,这开始让我感到不安。她没有说出挽留的话,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最严重的是她开始虐待音乐,变得不敢承认事实。而我也开始厌恶Arleen,我讨厌她驼鸟式的态度,这种思维方式仍属于中世纪的范畴,她做音乐也变得被动起来,她说她被自己捆住了,她老了,她走不动了,她没有激情了,她只有靠做爱来赢得快感了。

    "你别这样,我会回来看你的——"

    "我怎么啦!我哪儿样啦!我哪儿样啦!"她晃动着头发撕心裂肺似的冲我喊叫着,像极了一个十足的泼妇。

    "我们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尽管我很爱你。其实我爸要我退学去美国学习,也是因为我整天和你泡在一起的原因。"

    "别说那没用的,我还有音乐,我还有音乐……我什么都没了。"她不停地将手中的啤酒往肚子里倒,她的双眼布满了血丝。

    "我要去解救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Arleen郑重其事地对我说,她并没有看着我。她半裸着身体蜷坐在窗台上,眼睛直勾勾地望着远方。

猫瞳 发表于 2009-2-6 05:22:19

10

    我哑口无言,这句曾一度流行过的一种颇具文化中心主义意味的说法,居然从这个我崇拜的人的嘴里说出来,这种曾经被我极其认真对待过的说法,已经变成了一个笑话。我看着坐在调音室里的Arleen,顿时觉得她可笑。她的可笑之处在于:首先,我们两个人就是这三分之二的受苦大众中的一份子;其次,我们并不了解自己受的是什么苦;再次;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否在等待着他人的解救;最后,我们活的挺滋润,所谓苦中求乐。在我看来,最近一段时间里,Arleen总会陷自己于可笑的境地,而她的音乐创作却没有任何起色。Arleen的仿古木柜里放满了黑胶唱盘和许多正版VMP(VMP是东南亚一带最流行的非原创舞曲厂牌),还有一部分是自己刻录的盘,都记录下她曾经的辉煌和激情。而现在,Arleen用一把带锈的铁板锁把它们统统锁了起来,也把自己的所有锁了起来。像一尾没有灵魂的鱼,在生活的污水中挣扎,往往这样的人死在自己的手中。我有预感,Arleen完了,她和她的音乐统统他妈的完了,要知道女人的预感就是未来的事实。是我把她毁了,无论如何我也没有想到我的离开会给她带来如此大的改变,至今都有些让我想不明白。我在想自己是不是她的克星,我亲手把一个披着朝霞挟着曙光的人给杀了,我亲手把一个能让我洞穿黑暗触摸光亮的人给杀了。Arleen说的对,我是她的精神鸦片,我就是毁人不倦,我毁了一个音乐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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