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8719|回复: 86

27岁的教师,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8 20: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luetear1618 于 2010-12-31 11:16 编辑
) w5 F, X# a) `( |) ^* [+ ]  e/ l5 l/ A( P; y, y" _6 k5 }
我是一名高中教师,27岁了.0 `! x7 [4 p( t3 s6 I
到目前为止,我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原因很多,学业紧张,工作不易,小城市没有交流的地点等等。$ n, Q+ E+ o: N) V8 m2 t5 x
现在,心情非常非常的压抑,都快要疯了。
/ V+ N1 v, Y) |9 J+ u- _- I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家长、同志、亲戚,个个都问。
6 i6 B! s- {- I8 p$ g  E. j9 n我该怎么办?
$ d- I6 z7 \, }6 w3 L% l找拉拉结婚,还是出柜,做自己。: y+ Z7 L" w. T# h) z1 X4 s
现在,是多么的希望能和自己的BF在一起。
5 r9 E) x/ E/ f; y1 \: G好痛苦啊。
. Q: y5 y+ N1 r' e想听听各位的意见。) h8 a1 e' p1 B7 j+ W+ H& Q( o
+ F$ Y2 v, K5 j
5 l/ }2 Q; M9 r5 Y  R
感谢各位网友的帮助和劝导。祝新年快乐,好人快乐!(10年12月31日); x6 n0 Z' o; }2 v
发表于 2010-10-8 20: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太做自己。( `5 u5 _! T. B0 \: D# p
也不要结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8 20: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自己,不要让自己难过!选择的权利在你自己手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20: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但有时真的很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8 22: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出柜困难的话  就姑且不出柜  但是绝对不应该选择婚姻  哪怕一个人  也应该有可以活得很好的自信  你只能活一次  不求什么多姿多彩  但求无怨无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0-8 22: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8 23: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真假難辨 于 2010-10-8 23:32 编辑
' b' h) C" o8 t7 x1 d0 h3 M, ?! j
# G1 `& _$ I" O; g) Z我总是这样认为“人生是自己的,必须由自己把握”。
/ J3 Q. l: z% L+ ]* q5 \% m
* |, m9 s7 R3 k. o9 i6 f其实,一切的决定都不难,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和敢于承担。
: t; U0 c. k% F, g2 q
; z& \% F9 K# {" f/ ]人生,走那一条路都可以幸福,关键在于你是否有面对现实的平常心态。2 C( G3 m9 c: S  J. j4 I( S. E
; d8 X0 K2 T5 k+ b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给不了你什么有建议性的建议,但我坚持走一条自己有把握幸福的路,一条没有后悔的路。3 R+ C3 Z! a# X- D0 {

* F' Q8 h) Q: d  I/ N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生活了多年后的今天,让我深深地明白,我想要的生活就是这样。

点评

说的太好了。谢谢。  发表于 2010-10-9 00:2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8 23: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让冲动战胜理智!出柜后可能不是一个人死的问题了,而是一个家庭的离散。做好自己的工作,毕竟生活还要继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8 23: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BF说,如果我们都是孤儿多好9 L4 q1 g& C3 ]" E1 _- K, A' [) U
出柜那么容易么?我也面临这样的困扰,希望楼主能我们希望

点评

像你学习。  发表于 2010-10-31 19:38
我和BF都已经出柜,现在正大光明的生活在一起。当然出柜之前做了许多工作,找了很多正确认识同性爱的资料给家人看,并带家长到三医大西南医院看了医生,医生说同志是自然现象,是正常的,不是病,慢慢家人就理解了。  发表于 2010-10-13 10: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00: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指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5-5-3 20:55 , Processed in 0.064226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